不再失落的城市:由“消极空间”改造引发的城市设计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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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6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不再失落的城市:由“消极空间”改造引发的城市设计杂想


1、引:对城市的“信任危机”


《围城》中有一句话,“结婚如深陷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可以理解为: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

当然,本文不是讨论婚姻问题,而是城市问题,但引用钱钟书这句话或许能更形象地引发一些城市工作者的共鸣:

当城外的人满怀憧憬与抱负真的走进城市之后,是不是已经有些人后悔了?

当成簇的摩天楼、便捷的交通网带给人们最初的震撼与冲击过后,是不是已经有些人开始怀念曾经更为舒缓的生活尺度了?

在快节奏的现代都市生活淹没了人们的个性、拉远了人们距离的同时,是不是已经有些人正准备动身离开这座曾经向往的城市,可能仅仅只为工作之余多些生活?……

这么看来,城市很像婚姻,而我们城市设计师就好比婚姻咨询师——不见得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可以用一些“微创”手段改善现状,重新树立人们对城市的信念,让市民为所在的城市自豪,而不是后悔。

城市设计师需要对城市的“信任危机”对症下药。市民在“信任危机”下关注的往往不是城市一贯渲染的宏大愿景,也不是与自己相距甚远的“高大上”项目,而是“现状”、“眼前”实实在在的改变——有人会问,这样的判断如何而来?

答案很简单,你我既是研究城市的专业人员,也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市民,在工作之外的城市生活中,这也正是我们所关注的。

《南山区地铁2号线站点周边“消极空间”改造策略研究》(下文简称《策略研究》)立意于此,城市设计师在该项目中,以市民的视角深入自己熟知的城市发现问题,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综合性策略,研究过程与成果既有趣、又有效。

该项目认为,传统规划设计由宏观到微观、自上而下的思维逻辑并不是化解城市“信任危机”的对症良药。

正如深圳“趣城计划”所倡导的,通过人本主义城市规划思路,通过见微知著、四两拨千斤式的操作模式,通过对宏观叙事下的传统城市规划进行修整和补充,也许才能重新找回城市对市民的吸引力。

2、表象:积微成著


一组数字可以比较直观的反应出南山区目前公共空间的现状:

与深圳福田中心区及纽约曼哈顿相比较,南山区公共空间绝对值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为最大。

其中,在与曼哈顿人均公共绿地的比较中,南山区的数据几乎高出曼哈顿2倍,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是否能够用公共空间“量”的多少概括城市空间品质的高低?

答案显而易见,曼哈顿用更少的人均公共绿地实现了更优的空间品质,这意味着以供给为主导的公共空间建设及评价标准存在瓶颈,并不足以支撑城市空间品质的持续提升。

那么,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随着南山区未来6个重点片区(前海自贸区、蛇口自贸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高新园、留仙洞总部基地)的开发建设,区内开发强度几近翻倍(从现状0.9亿平方米增至1.78亿平方米),人口密度也势必随之增加,在此情况下,南山区该如何打造更高效、更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

为此,我们将目光投向了散布于城市各处的“消极空间”。

这一概念是由日本当代建筑师芦原义信在《外部空间设计》一书中首先被提出,在《寻找失落空间》一书中则被罗杰特兰西克加入了感情色彩,称之为“失落空间”,它是对街区中散漫的、无组织的空间,包括建筑间的中介空间、道桥间的边角空间、用途不明的废弃空间、未经设计的冗余空间等的概念性描述。由于其往往形状不规则、面积较小,因此在过去较长的时间内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策略研究》以市民对城市空间品质提升诉求最为集中和急切的地铁站周边地区作为先行“试验”区域,试图借“消极空间”的改造证明:在用地存量规划时期,公共空间的精细化耕作才是提升城市品质的未来趋势。

“量”与“质”


在公共空间“精细化耕作”新阶段,“量”与“质”的关系需要进行重新审视:

(1)从提量到提质


金广君教授在《城市设计:空间资源再分配的手段》中曾提到,城市设计在价值目标的提升方面,表现为“从‘量’的效率到‘质’的和谐”。

即从空间资源分配的本质来探讨“量”与“质”的关系,“消极空间”改造关注的是使用权的分配而不再是所有权的问题,因此对“消极空间”的调查主要是基于使用者的体验,对其改造更多也是考虑周边市民的使用需求。但所有权问题依然是“消极空间”改造得以推进的前提,因此《策略研究》对调查到的“消极空间”依据权属重新切分分类,并探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改造的建设模式。

此外,人们对城市空间资源从关注经济效益、以效率为本到关注综合效益、以和谐为本的转变,反馈到控制方式上,即为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

作为对公共空间品质瓶颈的回应,“消极空间”改造聚焦于几百至几千平方米的城市微观尺度,改造内容既包含自下而上的设计策略,如休憩装置、可达路径、色彩铺装、微地形等;又包含自上而下的实施策略,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与市场在提升文化艺术活力等“软环境”中的能动作用。

(2) 从量变到质变


城市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曾说:公共空间的重要角色之一就是带来一些社交的摩擦,把本不会遇见的人带到一起。

这是对公共空间浪漫而感性的描述,暗含了与城市中一处处公共空间不期而遇时的惊喜之情,非常具有吸引力。

纽约市私人所有的公共空间(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s)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口袋公园(POPS,为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s的缩写,有“突然出现”的意思),形象地反映了此类公共空间为城市带来的惊喜以及市民对它们的喜爱。

口袋公园面积小(最小不到3平方米,一般介于800-8000平方米之间)、布局随机又未知(往往位于建筑周边,集中于容积率较高而公共空间缺乏的地块中),但目前500多个口袋公园已为寸土寸金的纽约市提供了相当于1/10个中央公园的公共空间面积,通过口袋公园建设而奖励的建筑面积相当于6个帝国大厦——其为纽约市带来的变化是潜移默化的,并兼顾了公众利益与经济利益间的双赢。

一座充满惊喜的城市,非朝夕所能为之。对于城市边缘地区或新区,通过宏大的规划可以实现空间环境“质”的飞跃;但对于高密度城市建成区,除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这种对已有城市空间彻底的“革命”之外,只能依靠对零星散落空间的“改良”积累——“革命”是立竿见影的质变,而“改良”是温和、渐进的量变过程。

在用地增量发展时期,当城市设计完成了空间从粉碎化走向整体化的过程之后,用地权属与城市空间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而在用地存量发展时期,当城市建设走向精细化时,城市设计需要回过头来重新关注粉碎化的空间。可以预见,在此阶段白纸上的规划将越来越少,以“空间改良”为主的城市设计会成为一种趋势,而渐进式的设计理念也将成为主流。

当然,我们也需清醒的认识到,“空间改良”过程中的每一步在城市尺度中来说都是不显著的,但却是必要的。

正如一个“消极空间”的成功改造对整个城市来说微不足道,但却为其周边市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质的变化,其价值体现于渐进式的过程之中,潜移默化地为城市带来积极的改变。

因此,城市管理者需对“空间改良”抱以足够耐心,但却不应降低对城市设计的期待;城市设计师则应积极推动城市发展的过程价值而非最终价值,因为没有人会真正预见到城市的最终状态。

“大规划”与“小织补”


在我国各城市大步冲刺城市化的历史背景下,城市设计师的日常工作往往被各种大尺度的设计所充斥,加之规划教育长久以来对“规划结构”这一概念的强调,城市设计师难免会形成一种“整体性的”的“大规划”思维惯性,自上而下的系统性设计固然重要,但却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对“消极空间”此类建筑尺度小空间关注的缺失。

有人说,规划设计如同素描,结构性的把握好比勾勒轮廓,只有轮廓比例正确,细节的描绘才会有效。但目前一些城市的情况是,在“大规划”确定了城市基本“轮廓”之后,“细节描绘”却未及时跟进。

而在城市尺度下,市民的生活是微观的,其所关注及接触的也仅仅是微观的城市。城市在“大规划”方面的一味急进,折射到市民对城市的感受上,就会导致“信任危机”。

我们有必要再次反思:城市设计为了什么?答案是多方面的,但市民生活的宜居性毫无疑问会是其中之一。

城市学家马拉勒斯为巴塞罗那制定的“城市针灸”城市更新战略,是“小织补”最典型的案例:

巴塞罗那并不急于大规模的城市再建设,而是以散落于城市各处的“消极空间”为建设重点,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巴塞罗那创造了400多个可供人休憩娱乐的公园、广场及街道,极大的提升了城市生活质量与品位,现已成为享誉世界的“巴塞罗那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巴塞罗那并未止步于此,目前正以“构建城市未来而建设始于当下”为挑战,以“赋权于城市及其居民”为口号,推广“城市人居”概念。该概念以市民为核心,其次才是城市规划,囊括了一整套与城市生活相关的知识、原理、学说和规则,包含建筑、公共空间、环境、设施、信息技术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与环境的关系等。

由此可见,在“大规划”解决城市发展的方向性问题、未来问题的同时,城市设计师也需兼顾对城市进行不间歇的“小织补”,以解决现状、眼前的问题。在《策略研究》中,城市设计师暂时搁置了自己的职业身份,以市民身份去体验城市中的细节缺失,从微观处重新审视以往宏观视角难以解决的城市问题和漏洞。

有理由相信,在城市陆续进入用地存量发展阶段,当和谐宜居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时,这种于微观着手,对“大规划”的“小织补”将会成为一种规划趋势,并代表了一种城市设计师的城市态度。

3、根源:我们要生活在什么样的城市中?


戴维?哈维在《叛逆的城市》中认为,城市空间就是一个资本的战场,城市化本质是通过“圈地”吸收剩余资本的过程。而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与城市空间的本地化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主要体现为城市管理者与城市设计师对于引导资本的方向性分歧——城市设计师应减少因圈地运动而给公众带来的公共空间损失,并尽可能地引导形成更多本土化空间。

在汹涌的城市资本面前,不见得每一位城市设计师均能足够清醒去呈现城市本来的面貌(本土化且公众化),但在察觉到市民对城市的“信任危机”后,城市设计师是否会有所彷徨?——为什么一些本应属于公众的空间却隔离于公众之外?市民在城市中享有何种权利?城市的主体是谁?我们要生活在什么样的城市中?……

在美国,这样的城市设计反思从凯文?林奇的年代就已经开始;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呼吁的以街道为代表的公共空间复兴,引领城市设计进入了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阶段;亨利?列斐伏尔则从社会学角度将城市的权利理解为市民的呐喊和需求,而城市仅是市民日常行为和工作造就的一个作品或是产品,城市可以是短暂的,但市民的作品却是永恒的;戴维?哈维对亨利?列斐伏尔的观点进一步升华,认为“城市权利是一种按照我们的愿望改造城市同时也改造我们自己的权利”。

因此,为了回答“我们要生活在什么样的城市中”这一问题,就必须首先回答,我们寻求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我们希望以何种方式来生活,我们坚持何种美学价值观念等。总而言之,每一位生活于城市中的市民都有提出自己诉求和塑造城市的权利,尽管这样一种集体权利往往被忽视,但它却为公众参与使用和创建城市空间提供了可能性。

精英城市与市民城市


从“城市的权利”角度出发,城市设计首先应关注并致力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该实现过程以公共空间的提供和设计为核心。以此判断为基础,城市设计师单纯依靠一己之力或上层意识显然显得力不从心。城市设计师在作为专业城市工作者的同时,也是市民,无论城市设计委托方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其作为“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定位均不可改变,并以此身份在城市资本的战场中为公众博取利益。

但“公众代言人”这一说法早已有之,城市设计师真的为公众代言了么?现实是,公众虽然数量庞大,但却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信息的不对称和沟通渠道的不顺畅都决定了城市空间的“精英”特质,空间环境的真正使用者(公众)很少有机会直接表达自己的需求,只能被动接受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此外,城市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争相创建区域的产业与人才目的地,精英化的城市空间似乎已经成为普遍认为的城市设计所要达到的最为理想的空间效果。

精英城市的设计趋势本质上也反映着城市设计师自身价值定位的失准,与“公众代言人”这一称号名不副实。真正的为公众代言,一方面需要城市设计师自己放下精英身份,敢于走进城市之中进行务实而接地气的设计;另一方面,也需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城市设计的编制与管理过程当中。

如果继续刨根问底,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城市的主体是谁?是城市管理者么?是城市精英么?——至少在我国,城市管理者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城市层面,“人民”近似于“市民”、“公众”,因此市民、公众才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设计的主要服务对象。由此看来,精英只是城市的小众,无法代表公众诉求,市民化的城市才应是最为理想的城市状态。

目前,城市管理者及市民公众参与的意识均在逐步增强,公众参与已经成为规划设计审批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过程,但公众直接参与城市设计编制的机会依然很少。城市设计师应为其创造条件,在保障公众城市权利的同时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透明性。《策略研究》试图在此方面有所突破,借助微信公众平台收集市民对身边“消极空间”的改造意愿,接收公众的“吐槽”;建议政府为公众直接参与、主导如停车位“黑客”等临时景观设计提供资源;为公众主动参与如树木认领等社区营造活动提供更多机会,增加城市认同感。

理想与现实


城市设计师愿意向公众描述城市的美好未来,但公众更习惯于评判身边城市的变化,有时理想与现实的脱节导致城市设计被调侃为“鬼话”,这是一些人对城市设计在处理现实问题的不信任,或只注意到了其对美好愿景的描绘。这样的理解十分不正确,但本质反应了城市设计的时间尺度问题,也加杂了城市设计师对具体问题的价值判断。

“理想”是目标导向的城市远见,是相对宏大而概念的;“现实”是过程导向的持续的问题解决,是相对微观而具体的。二者间存在差异,在学术界对城市设计的目标/过程导向问题也曾被反复争论,但“理想的”并非是“终极蓝图式的”,“现实的”也不等同于“缺乏目标统筹的”,二者均是城市发展不得回避的问题,也均在城市设计师的业务范围之内,并无本质矛盾,在具体项目中也并非“单选”关系。

为了能让“理想”照进“现实”,金广君教授曾呼吁建立城市设计管理框架机制,用以保证城市设计在复杂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与持续效用。设计管理框架是城市设计实践动态连续的时空体系,同时兼顾目标制定与过程管理,而行动计划是其核心组成之一。行动计划是对城市设计实施过程的统筹安排,包括开发时序、重点项目、近期建设等内容,其制定需要对所需解决的城市问题有较为充分的预计,在此基础上明确设计实施各阶段的子目标,进而形成完整确切的过程管理架构。

《策略研究》缘起于对城市微观问题的发掘,但“消极空间”作为城市的普遍现象,其回避不掉对总体设计目标的把控,因此具有构建城市设计管理框架的典型性。该项目的研究结论可从三方面加以概括,分别是:基于现状类型分析的系统性设计策略、长期行动计划以及近期实施项目库。其中,行动计划包括政府制定小型城市公共空间塑造计划,与各类社会组织或企业合作、鼓励公众参与计划,公共艺术计划三方面内容;项目库包括八个“消极空间”改造项目,分别针对每个项目提出具体的改造目标及改造策略,并选取典型“消极空间”进行概念性的改造方案设计。

4、价值:个人取向引领社会导向


在价值哲学领域,城市设计可被定位于一种价值实践活动,其产生及发展首先反映为价值主体的社会性需要,而城市设计价值的主体即为城市设计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与城市的主体不同,公众只是城市设计价值众多主体之一)。我们通常所说的城市设计价值,指的是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实现的价值创造或获得,同样表现为对不同利益相关者需要的满足。

价值的实践品格有正反之分,城市设计亦如此。所谓城市设计的正价值,就是指城市设计实践过程中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环境价值得以均衡体现;城市设计的反价值是指由于片面过分追求城市设计某一种价值的实现而导致的其他价值的缺失甚至扭曲。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市场在改变传统社会政治优先的社会结构时,也就把经济活动和功利价值置于了社会结构的中心(正如戴维?哈维将城市空间描述为资本的战场一样)。而一些极端的功利观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或政绩,都是片面经济取向或政绩取向下价值观的扭曲,这也是城市设计反价值的根源所在。

因此,在追求城市设计正价值最大化过程中,应该对城市设计多元主体不同的实践目标有所均衡,这需要依托城市设计师加以推动。在此过程中,城市设计师的价值观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取舍“量”与“质”,如何理解“大规划”与“小织补”,如何回应“精英城市”与“市民城市”间的矛盾,如何让“理想”照进“现实”……其对城市设计价值的理解往往会以“蝴蝶效应”的形式影响着城市管理者的决策,一个最初设计理念的偏差,可能会将城市的发展带入完全不同的方向。因此,城市设计相比一般技术工作,肩负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城市设计师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均衡着各方利益并直接指导城市设计的最终实践。说城市设计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一点也不为过。

那么,为了使城市设计正价值在实践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城市设计师该如何做?

价值取向是人们在实现价值目标的过程中围绕着如何实现价值目标而形成的一系列的观念性活动,它是决定“要做这个”或“不要做那个”的根据,最终形成“这个可以做”、“那个不可以做”的价值观。可以说,价值取向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价值观,正确的价值取向对端正价值观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可推卸的历史责任、社会责任以及公众责任,迫使城市设计师需要对自己负责、对公众负责、对城市负责——这也决定了城市设计师责任取向的价值观。

设计过程的对错观


有人说城市设计是“伪科学”,主要靠城市设计师的主观感性认识组织城市空间而缺乏定量研究,谈不上对错之分,这样的论断是相当片面的。城市设计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是一门横跨了艺术与技术的人文科学,城市设计师既需要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又需要有多学科的专业技术储备。具体的设计过程是科学的过程,有原则可循,更有对错之分。“正确”的设计除了要有对城市的感性认知之外,还应始终坚持科学的设计理念与严谨的设计态度,因地制宜,规避技术性错误;应始终以公众利益为先,置社会性需求高于个人需求,秉行价值观的责任取向,避免“错误”的价值取向。

实施过程的公众观

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公众观,主要反映为能够满足公众需求的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本质是公共利益,实现公共利益才是城市设计的根本目标。只有当公共空间满足公众的、整体的利益而非少数人的、局部的利益时,才会真正地表达“和谐”的本质。由此可见,公众利益是城市设计价值最终能否得到更好实践的关键性因素。

此外,《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中“莫三人(众)而迷”的道理实则就是说正确的决策离不开公众参与的力量。如果城市设计师能够通过城市设计引导公众参与这一健康社会导向的形成,现存的诸多不良城市现象,如《策略研究》所调查到的停车场对公共空间的蚕食、街道空间被占用、机动车道对公共空间的阻隔、关注形而忽略质的空间设计等,均将会得到很大改善。

5、结语:不再失落的城市


在文章的最后,再回过头来思考何为“失落的城市”:空间的失落尚可挽回,人的失落却让城市丧失了未来。尽管让人们对城市产生“信任危机”的缘由林林种种,但至少在城市空间塑造方面,城市设计师是有能力通过专业的价值判断,运用务实而亲民的设计,在业务范围内给城市带来积极变化,尽管这种变化并不一定立竿见影;与此同时,城市设计师也应严肃看待自身的社会责任,通过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来引领积极的社会导向。

当然,在城市尺度下,一个“消极空间”的改造过于微不足道,个别城市设计师的价值反思也不值一提,但当微观尺度的城市改变积累成了城市行动、城市设计师们又重新找回了城市的价值之时,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发现城市正在为其发生改变——也许那时,城市就不再那么失落了。

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UPDIS共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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