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与乡村文化视角下的美丽乡村建设思考——以杨陵区乡村建设为例

本文关键词推荐标签
村庄规划 中国 城市 推荐 美丽乡村 乡村 社区 规划 乡村规划 国家 城乡规划 空间 案例 调查 村庄 方案 村落 设计 生态 城市规划 人口 如何 目标 规划设计 理论 规范 公共空间 管理 模式 美丽 村规划 乡村规划师 公众号 特色 系统 行为 区域
🔊 提醒:这是一篇2017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南京规划的文章,摘录如下:


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乡村规划未能脱离“城市视角看乡村”的限制,决策者和规划师往往套用城市规划的理论及技术路线对农村进行规划建设,忽略了农民主体的意愿和乡村文化的多样性,从而造成“千村一面”和乡土文化缺失等问题。乡村建设规划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制定符合农民和农村客观发展诉求的乡村规划是当务之急。本文以杨陵区乡村建设为例,举例说明村庄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进一步思考在以后的乡村建设中如何以农村视角进行乡村规划建设。



毕公城壕下的公众参与

在毕公村城壕遗址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设计方因遇到一些实际问题,而多次调整方案,这些问题大多与村民利益相关。

项目起源:毕公村的一组老庄所在地为马援故里旧址,故千百年来一直叫“老堡子”,此处原有古围城一座,现在一组老庄南侧的沟壕就是老城堡的城壕遗址。整治前的城壕是一处垃圾沟,村民日常垃圾会倾倒在此,杂树丛生,村民反映到夏天这边虫蝇乱飞,很是影响环境,因此村上极力想整治城壕,将垃圾清理后,在老庄农宅南侧设计一条游憩步道。

城壕整理前状况

1)起初结合实地调研和村领导的要求,以农宅轮廓为基准向南平行扩出1.5米宽的游憩步道,当实际实施动工时,方案却遭到了村民的反对,原因是这种做法导致每家每户的宅基地大小不均等,村民认为自己的宅基地绝对不能侵占。基于村民利益诉求的不可违抗,我们只好与村民和村领导商定,将步道边线取直。

方案变更示意图

2)最初的设计考虑有的农户设有后门,就给有后门的人家设置了通向果林的楼梯。在施工逐渐进行的过程,这一做法又遭到了村民的反对,因为村民固有的平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做楼梯就要每家每户都做,不能只做一部分,这样“不公平”的设计村民们难以接受,绝不让步。对于村民这一近乎“无理”的要求,我们权衡再三,最后与村领导和村民进行协商,舍弃最初的想法,分别在两头和中间设置阶梯,不偏不倚,最终各方达成一致。

方案变更示意图

【思考】

从城壕规划实施我们可以看到,在规划起初,设计方大多与村领导商定方案,然而村领导能够把控整体的村庄发展,却不能代表大多数的村民意愿,更难以考虑绝大多数村民的个体利益;作为规划者,我们更多地是从设计角度,只考虑建设效果或从自我意识角度去进行乡村规划,难以站在村民的角度去审视规划的合理性,往往会导致乡村规划难以落地。乡村规划的受益主体是农民,如何在村庄建设规划的过程中保障农民主体的利益不受侵害,是对新时期乡村规划的一大挑战。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住村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有公众的力量参与其中,最终使我们的设计更趋向各方利益主体的均衡状态,既能得到村民的认同,又能满足村庄发展的利益诉求。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公众参与是乡村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公众参与可以平衡乡村规划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博弈,合理规避脱离当地实际的规划,更便于规划实施管理。

但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村民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如毕公村村民提出的不能侵占自家宅基地、每家每户都要有后楼梯步道等,这其中也不乏一些只考虑个人利益的要求,因此规划人员要从中进行一些协调和筛选,从整体村民利益角度和村庄发展方面去权衡这些要求的合理性,最终做出判断和折中的解决办法。公众参与并不是一味地听从村民意见,但是村民的个人权利也应得到相应的尊重。

设计人员与毕公村民交流方案、征询意见

目前我国的乡村规划仍然具有较强的自上而下的意识,公众参与尚停留在无参与或象征性参与,此外,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乡村规划的公众参与发展存在一定差异。为确保农民在乡村规划中的利益主体地位,就必须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规划建设体系,这不仅需要政府决策方式的转变,更需要规划层面做出一些努力。

【反思】

  首先是规划层多途径的参与方式,规划人员应做到深入农村,了解农民,与村民打成一片才能更好地为村庄做出合理的规划。其中主要了解农村的技术手段包括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座谈会、问卷调查和上门访谈等形式。从毕公城壕事件可以看出,规划前期获取农民意愿,会大大减少规划设计的无用功,村民与规划师的交流探讨,是乡村规划建设有效实施的捷径。

      其次是构建多目标导向的参与模式。现阶段的乡村规划,农民主要停留在“被动接受式”阶段,蓝图式的规划忽略了底层农民自身发展的诉求,乡村规划应从“教化”式向“参与协作”的合作性规划方式转变。通过农民参与制定乡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村庄规划诉求,系统梳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此外还要在方案公示和审批阶段融入农民参与,以对话、咨询讲解的方式对方案进行选择和修改,形成村民认可、经济合理及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

      此外还需要乡村规划方式的转变。根据此次乡村规划建设实践,笔者深刻体会到住村规划这种“陪伴式规划”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对乡村规划实施有着重要作用。乡村规划师的全程跟进,可以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把控,并及时解决一些问题,如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方案变动,财政资金不足等实际情况导致的建设材料的重新选择等问题,最终方案的确定,更多是与村民、领导交流协商后的结果。在住村规划期间,乡村规划师带动了大多数村民参与到村庄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工作方式前期会消耗巨大的时间成本,但前期的磨合会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乡村规划师住村规划的方式,可看作是现阶段乡村规划实现公众参与的协调纽带和桥梁。

郭管村村口的乡村文化

经过前期调研得知,郭管村的村口缺少一处村庄提示性标志,因此我们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特色,选择了一些乡土化的原材料——石磨盘、水泥砖和毛石片石,在设计理念上也综合了村委会成员收集的村民意见——需要突出郭管村悠久的历史背景及淳朴的民风,强化村庄的识别性、认同感和归属感,所以我们进行了如下的设计。

最初设计方案

可是当我们把这个方案拿到村口时,却引起了村民们的激烈讨论,在与村民的沟通中,我们得知大家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郭”“管”两个字的位置和大小。郭管村因全村郭姓和管姓两大姓氏而得名。一组98%以上姓郭,又叫郭家组;二组98%以上姓管,又叫管家组。然而村民由于受到传统的“道”“礼”等思想影响,大多数的村民认为,在村庄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是先有了郭家组,随后才有了管家组,所以村入口的标识处“郭”字应该需要更高的位置和更大的尺度。即村民想要的设计是这样的——“郭”字又大又高,高高的罩在“管”字之上。即便我们努力解释和反对,也没能将村民说服,无奈只能暂时答应下,并做了一版模型效果(如下图)。

村民争论后的方案效果

在当天落字之时,村口聚集了很多村民、村委会成员以及过路人,在初步看到磨盘文字以如上的效果落成之时,大家普遍都按照从左往右的读字顺序读成了“管郭村”,这下可不得了了,人群中开始了一片沸腾之声。虽然这样子按照村民“道”“礼”等思想形成的郭管村是符合他们“郭”字具有更高的位置和更大的尺度,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显然是按照传统的从左往右的读写顺序来读,所以为了不让人们产生误解,方案最终决定是如下图这样,至少在“郭”“管”二字大小之争上显示出了“郭”家的地位。

最终实施确定效果

【思考】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对于郭管村的村民们来说,先有郭家组再有管家组,这就是他们的“礼”,是他们的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而且“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 那是因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血缘关系、地缘关系、血缘和地缘关系兼有是乡村人口的三种基本构成。乡村社会是一个明显的“熟人社会”,有较大的封闭性、稳定性和传统的承继性。因此,郭管村的村民更加倾向村口的标识设计能够体现出村落的传统——即郭字在前,管字在后。郭大,管小;郭高,管低,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遍所谓的“讲究”了。因此乡村规划的理念应有别于城市规划,应在规划中充分尊重村庄文化和村民的主导作用,所以现阶段的乡村规划必须实现态度转向。

【反思】

  首先是规划人员态度的“人文”转向。要在充分理解各乡村文化传统、社区权力结构、环境与资源等基础上,通过对话、谈判、协商的方式,以协助者而非主导者的身份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通过“驻村体验”式的深度调查,削减技术交流壁垒,培养对乡村的深厚情感,从无灵魂的村庄材料中认识有灵魂的、生动的村庄肌体,为乡村规划注入人文气息,其中应特别注重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整与营造。例如通过在郭管村头林荫树下设计入村标识,彰显了乡村精神与特色风貌,创造了维系村民认同感与归宿感的精神领地,其实也就是通过重整与营造乡村的公共空间,表达着乡村最易识别和记忆的篇章,形成一个生态、动感的乡村有机公共空间网络。

       其次是村民态度的“主导”转向。乡村规划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村民内生需求的各个要素,村民应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体,在观念上树立“主导”意识,自觉参与到规划中,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从根本上保障乡村建设的顺利和持续进行。在这次村口入村的标识设计中,我们广泛的听取村民心声,了解他们的文化,并且吸纳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尊重规划,以便于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避免出现“规划师的规划”或“闭门造车的规划”。

乡村规划是一个长期动态性的多方利益互动的过程,传统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今天农村发展的客观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体现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利益主体地位,乡村规划必须立足于以尊重村民意愿和村庄本土文化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使乡村规划能充分反映农民诉求,切实符合当地的文化特点,让农民成为乡村规划的主要受益方,让农村在乡村规划的大潮中留住乡愁,成为真正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美丽乡村。


来源: 北斗城乡规划微信公众号

本期编辑:王 虎 俞又丹    





文章来自:南京规划

您现在看到的是 Upnews (规划头条)博客文章,本站作为自然资源与规划行业博客网站,仅记录与自然资源与规划行业相关信息,方便大家查询阅读。
END
本站无留言讨论功能。交流讨论,欢迎加入国匠城知识星球APP。知识星球为学习型付费社群。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知识星球”即可下载安装。微信扫码加入。
城市规划学社
每日分享,每周专题
专题PPT,交流社群
城市数据学社
数据新闻,数据申请
数据教程,交流社群
规划管理交流
规划管理,经验交流
仅限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小编工具:无版权免费可商用图片搜索 规划行业搜索聚合
规划搜索
规划云-规划行业搜索
规划搜索,规划知识图谱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13132097@qq.com:规划头条 » 公众参与与乡村文化视角下的美丽乡村建设思考——以杨陵区乡村建设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