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下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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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7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上半年总体情况


(一)上半年总体灾情。



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137起,造成79人死亡、77人失踪、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亿元。


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有5起,造成13人死亡、7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590.0万元;大型地质灾害有5起,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83.0万元;中型地质灾害有32起,造成26人死亡、1人失踪、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29.5万元;小型地质灾害有1095起,造成28人死亡、3人失踪、2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二)分布情况。



按区域分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6个地区27个省(区、市)(表1-表6)

其中,华北地区5起,直接经济损失131.0万元。东北地区2起,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华东地区213起,死亡8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807.8万元。中南地区709起,死亡42人、失踪3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7476.7万元。西南地区127起,死亡17人、失踪7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1160.5万元。西北地区81起,死亡1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427.2万元。

 

表1  2017年上半年华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表2  2017年上半年东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表3  2017年上半年华东地区灾情统计表

表4  2017年上半年中南地区灾情统计表

表5  2017年上半年西南地区灾情统计表

表6  2017年上半年西北地区灾情统计表

按受灾对象分危害居民生命财产的较大地质灾害有832起,造成66人死亡、77人失踪、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


危害公路交通设施的较大地质灾害有158起,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30.7万元;


危害农业的较大地质灾害有69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5.9万元;


危害教育设施的较大地质灾害有1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3.5万元;


危害水利水电设施的较大地质灾害有9起,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7.0万元;


危害社会公共设施的较大地质灾害有31起,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5.4万元。

(三)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49.1%、18.3%和44.7%(表7)。


表7  2017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四)成功预报情况。


上半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7起,避免人员伤亡332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955.0万元。

上半年防灾减灾成效显著,全国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46起,占灾害总数的4.0%,造成人员伤亡201人,平均每起约4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数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总数的67.8%,避免伤亡人数约是上半年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16倍。



下半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下半年防灾减灾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7-9月份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西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及西北部分地区是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需要严加防范群死群伤灾害事件。云南西北部及东北部、四川南部及东北部、贵州西北部及东部、重庆南部、广东北部局部、湖南西部及东南部、江西南部及福建西部地区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大;云南中南部、四川中部及东部山区、重庆北部、贵州东南部、广西大部、广东中部、湖南南部、江西东部、福建北部、浙江南部、安徽东南部、山东中部、甘肃南部、陕西南部、山西南部、河南西部等地区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较大。


10-12月份,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可能有少量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重点防范浙江、广西、云南、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海南等省(区、市)由于台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等地震影响区加强泥石流和滑坡隐患点的监测预警与应急防范,加强云南施甸至川滇藏交界地区和天山地震带、郯庐地震带等地区要注意防范地震引发地质灾害防范。


各地都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公路、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峡库区汛期降雨集中期(7-9月)是库区崩塌、滑坡变形甚至险情发生的集中期,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蓄水和高水位运行期(10-12月)是新塌岸集中发生、老塌岸进一步发展时段,应加强对堤岸易发段和堤岸点的监测。



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因此必须时刻绷紧防灾这根弦,扎实做好2017年下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加强日常防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质灾害多发区的防治工作,以巡查排查、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演练为主,加快重大隐患的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切实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因极端强降雨、地震等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对下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确定本地区防范重点区位和重点时段,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关注,深入分析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实时把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对可能发生较大地震的地区,特别是生命线工程周边地区,各地都要进一步完善防灾预案,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防大灾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以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地灾防治水平,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地方要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发放“明白卡”,加大应急演练力度。重视远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继续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要重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加快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会商与协同预警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

(五)强化在建工程防灾工作。

要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让危险区域,科学制定防灾避险方案。特别是位于高山峡谷的国家重点水利、交通等在建工程项目,更要加大工作力度。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官方微信“国土之声”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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