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新增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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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7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5月19日,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与之前的规委会相比,换届后新增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要对城市更新片区(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审议。同时,还特别聘请了何镜堂院士等8位特聘专家,以便更好地为广州城市规划发展把握方向。在会上,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强调,规委会应该成为公众参与、科学规划的智囊平台,为“打开门来做规划”提供制度保障。

广州市从2006年开始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从第一届规委会开始至今,共计召开会议174次,审议议题1054项。

记者注意到,新的规委会议事制度作了一些修订,对原有组织架构及各委员会职责进行了调整,比如加强交通市政委的审议职能,重点审查城市重大交通及市政设施的选址、选线方案。加强环艺委的审议职能,更名为地区规划及城市设计委员会。另外,新增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要对城市更新片区(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审议。



此外,规划委员会保持21个专家和公众代表不变,在其他委员会中进一步补充文化、历史、经济、交通、法律等领域代表委员,邀请高校、社会相关领域较有影响力的专家,并适当增补具有创新意识、活跃在自身领域前线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形成合力建设规委会智库,年龄结构老中青相结合。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的人数超过了规委会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时,邀请各界别资深专家作为特聘委员,对规划委员会特别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关于议事规则,分为票决制和公众参与。各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全数邀请其委员参加会议,且每次参会人数应不少于各委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各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实行票决制,参会委员均享有表决权,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与会委员赞成方可通过。在公众参与方面,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及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全过程公开。


来源:南方日报(记者刘怀宇)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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