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不宜大面积推广下沉式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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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足球场都要变成下雨时的“蓄水池”?近日在广州举行的“2016中国广州·海绵城市论坛”上,究竟应该如何建设下沉式绿地成为专家们讨论的热点。与会专家指出,海绵城市大量的建设规范标准还“在路上”,要根据不同城市、地区的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综合条件进行规划,不宜大面积推广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下沉式绿地又称为低势绿地、下凹式绿地,其典型结构为绿地高程低于周围硬化地面高程5~25cm左右,雨水溢流口高于绿地且低于硬化地面。总而言之,下雨时可截留雨水的低洼绿地。

过去,我们的市政建设中对下沉式绿地重视不够,使得绿地无法发挥蓄存、过滤雨水的功能。在论坛上,北京建筑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车伍透露,日本建有不少用于雨洪调蓄的公园,以日本著名的鹤见川流域治理为例,就采取了众多的蓄滞排渗措施。为此,有人就开始考虑:广州众多的公园和足球场,是不是都可以建成下沉式的?

随着海绵城市理念的不断推进,下沉式绿地也越来越受欢迎,国内多地出台文件要求下沉式绿地要达50%。《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中也提出:“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除公园之外的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

对于大面积开建下沉式绿地的计划,园林专家表示了担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张乔松就表示,不应该过分强调城市绿地的滞洪作用,下沉式绿地作为绿地建设的一种特定形式,更适用于干旱地区和解决节水问题,而对于特大暴雨的泄洪作用相当有限,特别在潮湿多雨和地下水位很高的地区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使用。

还有专家提出,大面积推广下沉式绿地会造成大片地被植物和一些灌木被毁坏。

海绵城市建设近年来迅速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热点话题。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硬指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建设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

不过专家指出,尽管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进行了第一、第二批的试点,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一批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板。日本国家工程院院士、长江科学院特聘专家、佛山海绵城市样板工程特邀规划和指导专家陈飞勇博士认为,海绵城市建设讲究因地制宜,要根据不同城市、地区的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综合条件进行规划。

本文来自:广州日报  记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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