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开发区:禁止房产开发vs景观社区,规划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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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信息:同一区域,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地规划为旅游休闲度假区;一个规划严禁房地产开发,一个规划却计划建设景观社区。

近日,有读者向人民日报反映称,陕西省汉中市兴元湖附近,几年前新建的安置房因被纳入新规划,面临大规模拆迁。新老两个规划是否有矛盾?是否会造成浪费?基础建设谁来埋单?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企业限产,利润减少,几年前新重修的房屋面临拆迁

1月9日,记者在汉中市兴元湖附近看到,一些村的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汉中市汉台区政府网站也在2013年11月25日发布消息称,汉台区兴元新区二期项目征迁工作自10月初开展以来,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500余户,征地4600余亩。东翼、西翼、核心安置区已完成征地拆迁。

据了解,兴元湖附近这片区域之所以面临拆迁,是因为汉中市在这里规划了一个休闲度假区——兴元新区。负责执行度假区规划建设的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腾介绍说:“在兴元新区规划建设区域内,将以旅游产业为主,以前不符合这些产业规划的所有项目要搬迁、调整。”

但是,搬迁工作让新区规划范围内的90多家企业和众多居民感到不适。

承担附近某经适房项目建设任务的负责人邓宝平说,2012年,新区规划出台后,他负责承建的安居工程项目因为处在规划范围内而被叫停。“之前4年的时间,我们为此工程已经投资数亿,涉及施工单位10多家,停工给投资方和参建方都造成利息损失数百上千万元。”谈起此事,邓宝平一脸无奈。

一些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他们被告知企业要搬走,“所有涉及的企业都停止扩大规模,减少的利润不说,以后还要将原有的设施等搬迁或推倒,其间又涉及到运输、再建等各个环节,这会造成多大的浪费?”

2008年的“5·12”大地震中,汉中部分村民的房子受波及,当地村民花大力气重修了房屋,而现在又将面临统一规划拆除。汉台区叶家营村村民田明新连连感叹:“新修的房子,可惜了。”

记者还发现,大量还在耕种的土地也在征收范围内。汉台区焦山庙村村民许兵娃告诉记者,焦山庙村约有1000亩普通农业生产用地在征收范围内。

一个规划严禁房地产开发,一个规划要建景观社区

在兴元新区管委会,记者看到了新区的规划沙盘:2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高楼鳞次栉比。

汉中市政府网站上一则题为“汉中兴元汉文化国家休闲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审议”的消息称,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高水平、大手笔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核心组团要按国家5A级景区标准建设,着力凸显汉文化个性”。

李腾介绍说,市政府聘请了国外的知名规划设计师,对新区进行了设计。最终确定规划出27.7平方公里的核心开发区,以及10平方公里的协调区。

但采访中,记者发现,汉中市兴元湖周围有两个开发区、两个管委会、两个规划沙盘。

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12]176号文件,批准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文件,该开发区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开发区,批准面积为8.12平方公里。同时,文件明确规定了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四至区域范围。

然而,汉中市委市政府通过的“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规划方案所划定的区域,却与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所重叠。

对此,李腾解释说,“旅游休闲度假区把原规划的经济开发区的地盘占了2/3。所以现在汉中经济开发区要向北、向西搬出去。”“汉中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重新做,兴元新区的不变。”

记者发现,新规划不仅抢占了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用地,也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国办函[2012]176号文件明确规定,“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而《汉中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中却写道,“要在兴元新区中西部建设错落有致、移步换景的景观社区和度假产品,两湖北边区域建设国际级的滨水度假休闲社区”。

至于建设资金,《实施方案》中写道:“兴元汉文化度假区前期开发总投资约200亿元,开发土地收入约200亿元,基本可实现投资平衡”。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沙盘规划来进行建设,200亿元肯定拿不下”。

有群众质疑:“用土地开发收入作投资,汉中的购房需求有那么大吗?度假区建好后,能吸引到那么多的游客吗?以后招商不力、工程烂尾后,若领导调任,这又是个半吊子工程。”

据记者了解,陕西汉中地处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区,2013年,全市10个县中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汉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2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周围相对富裕的城市也不多,还有不少旅游点分散客流。对于花重金建设这样一个度假区的收益,不少人表示怀疑。

专家指出,开发区规划建设需政企分开,完善监督机制

采访中,围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拆迁、补偿的问题,李腾解释说:“现在都是政府搭台,企业进行运作,政府都没出钱。”

而记者在《实施方案》中看到,“所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兴元新区管委会全部承担。”

《实施方案》中还提到,“兴元新区成立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兴元新区管委会下属公司。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费用,全部计入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成本”。

政府机构的费用能否计入下属企业成本?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刘旭涛教授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政企不分行为。他表示,自1998年实行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企被要求严格分开。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指出,政府负责规划,而企业负责的只是具体运营。管委会属于行政单位,应该也必须吃“皇粮”。花的应该是公共财政,办的是公共事务,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此管委会将自己的办公花销转化为企业的成本,就吃了“杂粮”。

记者了解到,规划区内有51家企业和不少住房面临拆迁。当地人叹息:“一拆一建,GDP上去了,可浪费也实实在在上去了。”

刘旭涛教授指出,企业有股东和老板的监督,在花钱方面有严格的约束机制,在风险方面做合理且及时的评估、规避。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容易缺乏有效监督,做项目规划时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诱发了在项目建设中的浪费和拖欠地方债务问题。他表示,目前中组部对干部考核进行了改进,将地方债务纳入了干部的考核体系。应大力支持这样的考核方式,才能有效避免政府在短期化投资中对公共财政的严重透支。

原文来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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