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办法

本文关键词推荐标签
推荐 规划 国土 广州 保护 管理 开发 广州市 土地出让
🔊 提醒:这是一篇2016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广州施行了5年多的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办法即将进行调整啦。与广州市财政局联合草拟了《关于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该文件中所指的“违约金”指因延迟交付土地出让金、土地综合开发费、业务费所产生的违约金(或合同称“滞纳金”)。本次拟出台新规是为了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严格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管理工作,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按照新的征求意见稿,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约定标准进行计收,违约金计算时段从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款时间开始,截止到缴款人将土地出让金本金缴交至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账户之日〔以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缴款日期为准〕。




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实行额度封顶,即每笔违约金数额不高于所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金额,如经计算该笔违约金数额高于所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金额的,按拖欠本金金额计算。



由于文物保护、市政建设、重大规划调整等非企业原因影响项目开发建设并导致产生违约金的,开发单位申请受影响时段免计违约金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意见,并经市住建委、市国土规划委、市财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后,提交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



因批建面积增加调整土地出让金总额的,按原合同约定计收违约金,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变更协议的约定执行。批建面积减少的,按原合同缴款时间和调整后欠缴出让金本金总额计收违约金;但随后批建面积增加的,原已相应调减的违约金须重新追收。



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因延迟支付土地出让金达到解除合同条件,出让方选择解除出让合同处理的,不适用违约金条款,但合同约定的另外赔偿损失不在此列。




一旦该文件开始生效,此前关于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的意见同时废止,涉及司法查封期间违约金计收事宜,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文件生效期限为界限分段计收违约金。




消息来源: 南方日报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您现在看到的是 Upnews (规划头条)博客文章,本站作为自然资源与规划行业博客网站,仅记录与自然资源与规划行业相关信息,方便大家查询阅读。
END
本站无留言讨论功能。交流讨论,欢迎加入国匠城知识星球APP。知识星球为学习型付费社群。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知识星球”即可下载安装。微信扫码加入。
城市规划学社
每日分享,每周专题
专题PPT,交流社群
城市数据学社
数据新闻,数据申请
数据教程,交流社群
规划管理交流
规划管理,经验交流
仅限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小编工具:无版权免费可商用图片搜索 规划行业搜索聚合
规划搜索
规划云-规划行业搜索
规划搜索,规划知识图谱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13132097@qq.com:规划头条 » 广州:拟调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计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