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城乡规划的影响,国土空间规划是否能够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本文关键词推荐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空间规划 城市 国土空间 推荐 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 规划 空间 土地利用 国土 创新 规范 创意 活动 管理 开发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说明的发布,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

“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也就是说,如果编制了国土空间规划,那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就可以不编制了,这样就会出现一种新的两规合一规划类型:

国土空间规划


不知道对于规划院来说,是否能迅速适应这种规划内容的转变。因为我们知道,国土系的规划内容会出现详细的编制规范和指导,只要根据自上而下的要求编制即可,这样市场化的项目竞争就不存在了,细化的内容不会要求太多的创新创意。

但是也有些疑问,是否国土空间规划真的能够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如果不能代替,而草案又落实的话,那么后续两个规划也许会改个名字出现,例如战略规划之类。因为草案里面说的很清晰,“不再编制”,还是很强硬的。

目前几个试点地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信很快相关的编制流程和要求就会普及,接下来会有一轮快速的规划编制热潮出现。


END
本站无留言讨论功能。交流讨论,欢迎加入国匠城知识星球APP。知识星球为学习型付费社群。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知识星球”即可下载安装。微信扫码加入。
城市规划学社
每日分享,每周专题
专题PPT,交流社群
城市数据学社
数据新闻,数据申请
数据教程,交流社群
规划管理交流
规划管理,经验交流
仅限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小编工具:无版权免费可商用图片搜索 规划行业搜索聚合
规划搜索
规划云-规划行业搜索
规划搜索,规划知识图谱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13132097@qq.com:规划头条 »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城乡规划的影响,国土空间规划是否能够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