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规获国务院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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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2月21日)举行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张玉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规划》的出台,对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规划》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也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对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描绘了示范区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美好蓝图,提出了三地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风貌等方面区域一体化协同的空间措施,促进了示范区空间治理水平的提升。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管控底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四带多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和“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同塑江南运河、太湖一黄浦江、嘉兴一吴淞江三条历史文化带。统筹示范区轨道交通网络,打通省界断头路。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

国务院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规划》的指导下,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要严守《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管控底线,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把生态保护好,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守住《规划》目标,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体规划情况

《规划》由自然资源部指导,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组织编制,从2019年7月启动,到2023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历时三年多,来之不易、影响深远。示范区总规共8章、65条,并包含了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规划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目标与战略

一是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率先探索跨行政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路径,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二是目标定位上,立足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总规明确了“五共”的发展目标,即示范区要建设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韵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同时,围绕“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总体目标愿景和五个分目标维度,总规明确了由25项核心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其中约束性指标8个,预期性指标17个。

三是空间战略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突出“四个坚持”。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转变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

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塑造江南文化品牌,加快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的集中落实、系统集成、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性范例。

坚持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推动大中小城镇和乡村的集群式协同发展。强化立体交通网络和复合枢纽支撑,提高交通网络的链接效率。延续江南水乡空间肌理,融入现代元素,形成“河湖田镇村”融合共生的水乡单元。

坚持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打破行政壁垒和制度藩篱,明确共同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毗邻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建立标准理念统一、资源信息共享、管理执法一体、协商保障有力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第二,空间布局和规划策略

一是强化底线约束,锚固“三区三线”国土空间基底。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推进城乡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划明确,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护目标为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7.6平方公里。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总体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国土空间开发强度33.3%,规划建设用地实现减量15.7平方公里。对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严格遵循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的原则,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不高于164.7平方公里,把先行启动区建设成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地、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核心区、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集成引领区。同时,规划明确,要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确保安全底线,强化各类风险的空间应对。

二是打破行政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核心带动,以虹桥商务区为发展动力核,以环淀山湖区域为创新绿核,建设世界级湖区,形成“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基底,打造生态绿心、清水绿廊、蓝色珠链,构建形成示范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即打造淀山湖、元荡生态绿心,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清水绿廊,构建三条联通示范区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聚焦先行启动区,强化总规的有效传导,划定“水乡单元”,细化功能和空间布局。

三是突出生态绿色,全面落实“双碳”战略要求。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实现“优蓝扩绿”,到2035年,示范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河湖水面率由20.3%提升至20.61%,森林覆盖率由8.6%提升至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平方米提升至15平方米。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控断面优III类比例100%,太浦河水质达到Ⅱ-Ⅲ类。落实“双碳”战略,到203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2吨标准煤以下。同时拓展生态碳汇空间,提升碳汇能力。

四是强化创新功能,构筑“研-学-产”共进的空间载体。推进国际性、开放型的研学机构落地,加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引领、三城支撑、多点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高能级的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

五是深化互联互通,打造高效快捷的交通网络。构建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强化示范区与虹桥枢纽的轨道链接,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力争实现水乡客厅至虹桥枢纽30分钟可达,至浦东机场90分钟可达。建设风景道、蓝道、绿道等特色交通系统,到2035年,风景道长度不低于300公里,骨干绿道长度不低于700公里,蓝道长度不低于200公里,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提升至80%。

六是强化优质共享,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高品质发展。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到2035年,争取在示范区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同时,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打造国际运动平台。

第三,规划实施保障

一是落实“一张图”全过程管理。在示范区统一建立“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一基础底板和用地分类,统一规划基期和期限,统一规划目标和核心指标。搭建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底板、入库标准、交互应用、管理机制等一体化整合。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组成的监测评估机制。

二是实现规划土地一体化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流量计划、机动指标等“一个指标库”。统一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两区一县现有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中各预留2平方公里(共约6平方公里),由执委会统筹使用,按程序予以落地。对于先行启动区内跨省域的铁路、轨道交通、省级以上道路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示范区内统筹支持予以保障。健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任务、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挂钩机制。由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政府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协调年度存量盘活任务、土地储备计划、出让计划,并推动实施。

三是推动示范项目建设。按照集中示范和分类示范两大类谋划近期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3”集中示范,两省一市共建一处水乡客厅,合力打造“江南庭院、水乡客厅”,集中实践和示范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先行启动区内发挥三地优势,加快建设青浦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等三处示范区域。同时,建立生态环保、互联互通、产业创新、人居品质四个类型的“项目库”,形成分类示范。

《规划》的批准实施,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两省一市将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以实际行动把示范区发展蓝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可视化成果,努力将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愿景落地为生动的一体化示范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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