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讨论:《海南省总体规划》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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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6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本文是作者:天涯网友大同海南发表的,对《海南省总体规划》的一些说明,一起看看网友是如何解读《海南省总体规划》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海南幸福岛 

海南个别网友对《海南省总体规划》中的一些重要概念的定义理解非常模糊,甚至有所偏差,从而导致了对《总规》精深和原则的理解失误,也造成了交流讨论的不便,这里面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简称“生态红线”)、“田字形”高速路网、“两极引领”等等。

一、关于开发布局中“日月同辉满天星”的用语



《总规》在第四部分《开发布局》的“开发建设结构”中提到:建设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辐射带动全省;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滨海旅游公路、机场港口为依托,优化全省城镇、旅游度假区和产业园区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日月同辉满天星”的开发建设结构。


全省开发空间分布图

“日月同辉满天星”的用语一出,舆论哗然,很多人认为这句诗句很浪漫,不适合用在《总规》中这样的正式文本里。但是我们认为,“日月同辉满天星”正是整个《总规》中的精彩之笔、点睛之笔,因为它以非常形象和准确的描述和诗情画意的笔法告诉了我们这一版《总规》所确定的海南开发建设结构是什么?新型城镇化的布局是什么?将来海南的宏观观感是什么?就是“日月同辉满天星”啊!

那么“日月同辉满天星”的“日”、“月”、“星”都分别比喻或指代什么呢?结合总规的前后文我们知道,所谓“日”,也就是“太阳”,指的是“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所谓“月”,也就是“月亮”,指的是“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所谓“日月同辉”,指的就是“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在海南发展中要做到“两极引领”,“齐头并进”,一起辉煌。说白了,所谓“日月”指的就是海南第一等级的“省域中心城市” 海口、澄迈、文昌和三亚、乐东、陵水、保亭。

那么“星星”又是指什么呢?显然就是指除了上述七个第一梯队的省域中心城市之外的区域中心城市(儋州、琼海)、其它县城中心镇(临城、八所、石禄、牙叉、定城、营根、冲山、万城、屯城),以及100个特色产业小镇和1000个特色美丽乡村等等,叫做“满天星”。

在“日月同辉满天星”里,什么是主,什么是次,什么是实,什么是虚,什么比较光亮,什么相对黯淡,其实也不难判断,但是我们就不细说了,因为时间和篇幅有限,点到为止,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已能意会不必言传。

二、海南城镇化建设为什么必须搞“一环”和“两极”?



《总规》第五部分提到,全省要构建“一环、两极、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环”即依托环岛高速铁路、环岛高速公路、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形成串珠状城镇空间环,是全省城镇化的主体空间。“两极”是指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总规》又提到,海南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是:优化省域各类资源要素配置,突出重点、差异引领,形成以南、北两极一体化发展区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核心,以其它设市城市和县城镇为支撑,以特色产业小镇为基础,以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为补充的城镇化实施路径。其中“两极引领”由此而出,并在《总规》里被多次、反复的强调过。

《总规》这样清晰、科学的布局和谋划本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但是有一些网友和读者就不干了,因为他们所在的县域或城镇并不属于“两极”或“一环”,并且他们不满意“多点支撑”的布局,也不支持我所倡导的“并县移民”策略,所以他们不断发表评论猛烈质疑《总规》中“两极引领”,他们要求搞“多中心”或者“多极”,他们扬言“只赌注两极注定是不行的”,“要东西南北中全面发力”

对于这些网友的观点我们嗤之以鼻,因为他们完全是从狭隘的地域利益角度出发,所提的建议完全没有顾及大局。因此,我们坚定的支持“一环两极”的城镇结构和“两极引领”的基本策略,我们的理由是:

(1)海南当前基础薄弱实力有限,这是大家的共识,这种省情完全无法支撑“全面开花”的发展,因此必须重点突出,优化配置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主要用于发展“一环两极”的城镇结构和重点实施“两极引领”的发展策略,这是非常正常、非常正确的。将来“一环两极”发展好了,再来带动全省全面发展也来的及。这种方式也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体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是最好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式,“先发展沿海,再沿黄金水道推进到中部,然后再搞西部大开发”,如此“东-中-西”梯次推进才能有效解决“三个差距”。总而言之,我省的实力没有办法同时做到“东西南北中”全面发力,要想尽快分享发展资源和发展红利,可以主动“并县移民”迁移到“一环两极”地区啊。

(2)海南在全省范围内圈划了“生态红线区”(一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33.6%;又圈划了二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5984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6.4%,合计占全省陆地面积的80%。一级生态功能区和二级生态功能区中有很多是禁止性开发和限制性开发的地区,关键是在各个市县的分布还不相同,有一些市县基本上全是生态保护区,有一些市县的生态保护区则非常之小。由于生态红线的存在,因此,就算海南实力强大,又怎么能“东西南北中”全面发力呢?难道要去破坏生态红线吗?

三、关于“两极引领”策略和“南北带动”策略之不同



有网友看到“两极引领”策略,就觉得和十多年前的“南北带动”策略似曾相识。其实只要细细研读,就会发现两者的差异还是很大的。我们简单说一点,当年海南实施的“南北带动”策略,考虑的是以海口、三亚两个单一城市作为中心和发动机,努力做大做强两个城市,为此海口合并了琼山。

不过现在《总规》确定的“两极引领”思路则与之完全不同。“两极引领”的基本做法是采取“区域一体”的模式,加快发展海澄文一体化发展区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发展区,使之成为引领全省城镇发展的南北两极。

简单说,“南北带动”是把南北两个单一城市作为引领全省发展的中心和发动机,但“两极引领”是把南北两个一体化区域作为引领全省发展的发动机,而两个一体化区域涉及到海南南北两端的七个市县。这就是“南北带动”和“两极引领”的区别。很显然,“两极引领”是“南北带动”的升级版,它的视野更开阔了,思虑也更成熟了。在“两极引领”中,所涉及到的七个市县共同构成“两极”,乐东、文昌当然是属于两极之一。有人说搞“两极引领”,乐东就要背三亚合并了,或者就要被三亚、五指山、东方瓜分了,这是曲解“两极引领”和对其的断章取义,这种理解偏离事实的距离有千里之远。



四、“田字形”路网对生态保护格局有没有影响?



有网友依据《总规》中《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认为,“田字形”高速路网对海南的生态保护格局没有影响。



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判断是不周全的。我们也有几个依据:

(1)海南省生态功能区的面积非常之大,在陆域空间中,一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33.6%;二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5984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6.4%;二者合计占全岛陆域面积的80%。因此很难说在大开大合在海南正中部搞“十”字交汇的“田字形”高速路网对生态格局没有影响。

(2)事实上,海南“生态保护格局”的范围包括中部山区、重要湖库、自然山脊、主要河流、生态岸段和生态海域等六个部分,其中许多分布在“田字形”高速路网中部纵线的东侧及西侧,以及横线的南侧和北侧。即便是在《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中也能够很清晰的看出这一点。

(3)《总规》中的《海南城镇空间结构图》更让读者清楚的看到,“田字形”路网中的中线高速和万洋高速直接贯穿“中部生态保育区”的腹地。

“中部生态保育区”相比“生态红线区”似乎位置更偏北一点,这和我们所绘制的“中央公园”图基本一致。我们认为,海南北部地区平原多人口多,而且是发展的重点地区,开发力度必然也会非常强大。因此,北部地区也需要“生态红线”,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人于生态的关系。所以我们认为“中部生态保育区”和“中央公园”可能与最终公布的“生态红线区”更加契合。



五、关于“生态红线”对海南省“森林旅游”的影响



有网友问,海南“生态红线区”圈划了近34%的土地,而且几乎把所有的热带雨林山体都圈光了,那海南还能搞森林旅游开发吗?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我们的回答包括几个方面:

(1)被圈划进“生态红线”的区域不能开发,这样理解非常极端,也不是对《总规》的正确理解。《总规》的第九部分确认,“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原则上不得从事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只要遵守管控措施,即便是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也是可以适度开发的;当然,对于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二级生态功能区等更是如此。

(2)2011年7月,海南在博鳌举办了省委五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2011年度理论研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海南热带森林旅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热带森林资源,建立科学有序的森林旅游秩序,构建具有海南森林旅游和滨海旅游“山海互动”、“蓝绿结合”的发展格局,培育海南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塑造具有热带岛屿特色的森林旅游品牌;要走精品、高端路线,塑造国际一流品牌;10年后实现森林旅游收入达旅游总收入30%。《决定》对于海南的森林旅游主推“一中心四重点八大国家森林公园”。“一中心四重点八大国家森林公园”是海南省发展森林旅游的主要范围,将构建以五指山为中心,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四大林区为重点,以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七仙岭温泉国家森林公园、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海口火山口国家森林公园、新盈海上国家森林公园等八大国家森林公园为基础的热带森林旅游产业体系。



对比“生态红线区”,可能“一中心四重点八大国家森林公园”都被圈划进去了。如果生态红线区绝对禁止开发,那么就会给海南的森林旅游以及推进“山海互动”、“蓝绿结合”造成一些障碍,所以反证“生态红线区不会是绝对禁止开发”。但是怎么才能把“森林旅游”、“山海互动”、“蓝绿结合”很好的统筹考虑融合发展,需要海南在今后付出很多的努力。

(3)对于“生态红线”如何与“森林旅游”、“山海互动”、“蓝绿结合”和谐发展,我们有一点小小的建议:“生态红线区”整体北移,开放五指山、尖峰岭以南的热带雨林,也就是开放“三亚-乐东-保亭-陵水一体化”区域的热带雨林,用于发展海南的森林旅游。可行性是:

其一,开放的热带雨林区域也要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森林法律法规,在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全省热带森林旅游由政府主控和统一规划,统筹配置热带森林旅游资源,引导市场有序开发;坚持深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科学开发森林资源,推动热带森林旅游精品化;坚持热带森林旅游的高端方向,塑造国际一流森林旅游品牌;坚持打造森林旅游产业链和建设森林旅游集聚区,推动海南森林旅游快速发展。

其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区域”是海南的旅游重镇,是以打造旅游经济圈为目的的,所以“森林旅游”在这个一体化区域不能缺席,而且还要更好的推进“山海互动”、“蓝绿结合”策略。

其三,海南拿出“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区域”的热带雨林山体进行森林旅游开发后,“森林旅游”就不再是海南旅游的空白。没有了后顾之忧,海南就可以放手把其余的生态功能区全部封闭管理封山育林;另外是,海南还可以整体把“生态红线区”或“生态功能区”、“中央公园”北移,在海南中北部地区的大面积丘陵、山地、湖泊、河流区域圈划“生态红线区”和“生态功能区”。如此一来,占补平衡后,海南“生态红线区”和“生态功能区”的面积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同时,海南也实现了“生态红线”如何与“森林旅游”、“山海互动”、“蓝绿结合”和谐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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