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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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7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和广州市政府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打造一窗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要求,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联合将存量房转移(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流程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全程一号通办。申请人(纳税人)只需网上预约一次,无需分部门预约,统一在登记服务大厅咨询台领取现场号,一号全程通用,登记、纳税两项业务综合办理。

二、办税、登记一次收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分别按照登记业务规范和核税业务规范梳理资料清单,申请人(纳税人)按照清单提交全部必要材料,由综合受理窗统一受理,并出具缴费指引。申请人(纳税人)持该指引前往地税窗口核税。

三、核税、缴费一站办结。申请人(纳税人)在该窗依次完成核税确认签名、缴税开票、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和领取登记受理回执环节,一次完成地税核税和登记缴费业务。

特此通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15日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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