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方案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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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深圳规划国土海洋的文章,摘录如下:


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提速,轨道线路名称和站点名称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线路、站点名称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规范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地名管理,根据《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结合本市情况,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将《规则》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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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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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30个自然日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意 见 反 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805F室  站名规划项目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2783537)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的站名规划方案,最终成果以市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起草必要性和背景


我市目前已开通运营8条轨道交通线路,设有车站199座,未来规划将建成33条轨道线路、约700座车站。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提速,轨道线路名称、站点名称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公众关注度持续升温,线路名称、站点名称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2012年《深圳地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颁布施行,明确了我市地名命名、更名及注销的规则及程序。《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类地理实体地名具体的命名、更名规则由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我委从2010年开始起草《深圳市地名命名规则》(征求意见稿),包括对自然地理实体、道路交通设施、城市公园和公共广场、建筑物(群)及地下空间设施等多类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规则,该征求意见稿经多次修改后在我委各管理局日常地名审批工作中试用多年。考虑到一次性制定所有地名类别的命名规则需要协调的部门比较多,历时较长,市规划国土委拟分别制定各地名类别的命名规则。


本次《规则》制定针对轨道交通线路和轨道交通站点名称的命名。《规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借鉴国内外多个城市关于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的命名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前三期站名审批过程中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提炼形成。《规则》的制定将为我市轨道线路及站点的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地名审批工作提供保障。



《规则》主要内容说明


1

适用范围


根据《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地名分为八个类别,分别为行政区域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道路交通设施名称、城市公共空间名称、专业设施名称、建筑物(群)名称、门楼牌号、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本《规则》仅对道路交通设施这一类中的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名称的命名进行规范,具体包括列入《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跨市域的轨道交通线路及其相关站点。

2

命名原则


包括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专名命名的一般原则。


专名的一般原则主要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拟定,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城市轨道线路和站点命名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审批过程中的工作经验。

3

线路专名用词的规则


《规则》对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专名进行了规定。对于列入《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的33条线路,应采用“轨道交通+序号”的方式命名。


《规则》明确跨市域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专名的命名程序,需经两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省地名主管部门核准。


考虑跨市域城际铁路未来存在直接由两市出资建设运营的可能性,《规则》明确该类线路采用线路起点、终点所在区域名称的简称命名。

4

站点专名用词的规则


《规则》对专名可引用的四类地名进行规定,可选用片区或社区名称命名、可选用有地标功能的城市空间、专业设施和交通设施名称命名、可选用老地名及历史地名命名、可选用与轨道交通线路垂直相交的道路名称命名。


《规则》对一些特殊情形做了导向性规定,若同一区片内有多个站点,宜采用“区片名+方位”命名;若区片名在市域范围内存在重名、同音或近音的情况,宜采用“区片名+街道名称”命名;若站点辐射范围内有多个老地名及历史地名,应综合距离远近、知名度大小、历史沿革情况等多个因素考虑;若道路长度较长,宜采用“道路名+方位”命名。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规划我市未来将形成3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轨道交通网络,随着轨道交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站点专名资源将愈发紧张。为确保后期建设的车站站名资源不被提前占用,《规则》提出应结合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站点引用区片名的优先等级,厘清线路等级与区片名等级的匹配关系。






END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查看通告原文



文章来自:深圳规划国土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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