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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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中国自然资源报的文章,摘录如下:

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福建省泉州市日前下发《关于建立泉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中的复杂问题、重大事项及特殊个例。

《通知》提出,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为成员单位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日常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负责跨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保护地的通告、地籍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根据属地确权登记原则,承担本行政区范围内自然资源保护地、水流自然资源的通告、地籍调查工作,建立本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机制,出台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如有自身无法解决的复杂问题、重大事项、特殊个例,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提前一周将相关材料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报召集人同意后列入联席会议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工作建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Upnews博客文章,摘录自:中国自然资源报网站,原文链接为:http://www.mnr.gov.cn/dt/dfdt/202009/t20200908_2552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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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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