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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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文章,摘录如下:

11月2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就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和“十四五”工作的初步考虑进行了通报,并与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周波共同回答与会媒体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陈丽主持,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及有关单位参加发布会。

以下是图文实录。

陈丽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我们知道土壤污染防治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向大家重点介绍“十三五”以来,云南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情况。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坐的领导。他们是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周波先生。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王天喜副厅长介绍我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

首先请王副厅长作介绍。有请!

王天喜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我重点向媒体朋友们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初步考虑。

土壤污染防治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重要措施。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防风险”工作思路,着力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推进试点,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1.摸清底数,高标准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

从2017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对全省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1683万亩农用地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布设点位43197个,摸清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应用详查成果开展全省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区域划定和高背景值区域重金属对农产品影响调查工作;对全省3034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围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等实施了一系列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阻断土壤污染物的迁移。截至目前,已建立1343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以超筛选值农用地为重点排查区域,持续推进第二阶段污染源整治;动态更新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104家企业建立或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履行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完成全省185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1.2%,全省连续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3.划定类别,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依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全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全面完成了129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截至目前,经初步核算,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达到1031.2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

4.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为目标,省级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依法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相关工作规范,共同建立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告审查管理体系。开展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现场检查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推动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核算工作。建立了建设用地调查名录、风险评估名录、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三名录”,以及对应3个名录移出的“三清单”,全省共录入259个地块。基本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实现“一张图”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

5.积极探索,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试

着力推进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截至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工作,初步形成一批经济有效、可推广应用的土壤污染修复、风险管控措施及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奠定技术基础。

6.学习宣传和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依法治土落地见效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土壤法》的贯彻实施。利用电视、报刊及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增强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的自觉性和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解读,组织开展法律培训,着力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能力。加快地方立法,牵头编制完成《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总体上看,“十三五”期间,我省净土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云南省土壤污染历史欠账多,治理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特别是在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设用地准入、农用地分类管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依法治土、科学用土、精准治污,持续发力,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根据云南省农用地污染特点,持续推进以降低土壤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受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筛选符合云南实际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应用技术,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污染地块修复模式。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排查整治,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

二是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掌握受污染耕地对主要种植农产品的影响,摸清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巩固和提升超筛选值农用地安全利用成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排查“6+1”行业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管理,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四是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土壤环境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全省土壤环境监管数字化、信息化,着力提升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能力。

五是系统谋划“十四五”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思路,巩固成果,系统谋划“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科学、精准打好升级版的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是加快立法,严格执法,提升依法治土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人大的安排,抓紧修订完善《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建议稿)》,按程序报请审议,力争明年完成地方立法。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朋友们,做好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省土壤环境质量水平,为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陈丽

谢谢王副厅长的介绍。下面,各位记者朋友们请提问。

新华网记者:刚才介绍了云南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行联动监管,请具体介绍一下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和联动监管情况?

周波

为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落实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三五”期间我省建立了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

一是明确分工,协调联动。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工作,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组织评审,更新管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及建立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在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依据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对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工信部门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

二是统筹部署,联合排查。

2018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建立省、州、县三级四部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部门共享账户,初步建立了污染地块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

2019年,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等五部门及时转发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污染地块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指南》,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协调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协调沟通、实现联动监管,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摸底调查,进一步明确两部门依法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污染地块联动监管。

中国环境报记者:刚才提到云南实施了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目前已经总结出哪些适用于我省土壤污染状况的治理修复技术模式?

周波

云南省矿产资源丰富,矿冶企业及周边地区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云南土壤环境背景值高及矿冶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超标或污染的主要原因。无机物是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的主要因素,主要污染物为镉和砷。“十三五”期间,我省选取了具有区域代表性、典型性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开展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包括13个农用地类和2个污染地块类。通过这些项目实施,总结出了几种适合我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技术模式,例如:

1.典型铅锌矿区周边农用地风险管控模式。

通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阻断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采取“植物修复+化学、物理修复+农艺调控”组合技术模式,提出“监、管、防、控、治、修”六位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土壤重金属总量减少、活性降低的目标,从根本上实现铅锌矿区域周边土壤镉、砷、铅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明显改善当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铅锌矿区土壤环境治理修复提供技术模式和工程经验示范。

2.环水有机农业土壤修复技术模式。

借鉴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开展土壤修复、质量提升与面源污染控制耦合技术的集成与示范,为规模化推广有机种植以及云南高原湖泊周边农业土壤修复、土质改良与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可推广应用的有机生产技术模式。

3.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模式。

按照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环境修复+产业扶贫”模式,把重度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措施与园林苗木基地、生态旅游及花卉种植、加工产业链条有机衔接,不仅解决了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问题,同时还为当地政府拓宽产业结构、增加农民就业提供了有力条件。

4.六价铬污染场地原位还原稳定化修复模式。

采用原地异位化学还原稳定化修复六价铬污染土壤;在土壤基坑及侧壁布设防渗层,并开展表层清洁土覆土及水土保持措施;根据污染介质和类型,采用拆除分类原地异位修复的方式处理,探索六价铬污染场地原地异位化学稳定化修复模式。

5.含汞盐泥热解吸、固化稳定化处理模式。

通过采用干化及破碎筛分预处理土壤,并通过间接热解吸、固化稳定化修复处置后,进行安全填埋。采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收集处理盐泥堆场区域地下水、污染雨水、热解吸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实现污水不外排。该项目开创了国内汞间接热解吸技术工程应用先例,为汞间接热解吸技术应用总结了丰富经验。

根据云南土壤污染特点不断探索、筛选、总结,逐步形成一批适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的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厅将持续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为今后指导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云南日报记者:刚刚您提到了要系统谋划“十四五”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十四五”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总体目标?

周波

“十四五”时期,为更好的推动落实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助力美丽云南建设,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为总原则,本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提升“十三五”成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严守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两条底线,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土壤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住得安心。

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见到成效,土壤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重点地区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云南广播电台记者:云南省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了哪些特殊的风险管控措施?

王天喜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是保障农产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的重要手段。国家根据土壤环境性质量状况将农用地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实施分类管理。从详查的情况看,我省绝大部分农用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属优先保护类,有少部分超过筛选值,低于管制值,轻中度污染的农用地,可以采取安全利用措施;超过管制值的农用地,需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我们主要实施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主要采取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两种措施。

农艺调控措施是通过田间水肥管理、轮作间作、病虫害绿色防控、土壤改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易于实施的农艺措施,阻断或最大程度减少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累积,从而控制土壤中的重金属经农作物吸收进入食物链。在识别污染敏感作物种类、重金属种类和污染水平、土壤特征等基础上,这是最佳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的综合调控方法。

替代种植即调整作物种植种类和品种,将原本种植的超标食用农产品改种非超标食用农产品或非食用农产品。鼓励农用地经营主体对重度污染不宜再种植食用作物的耕地进行租赁流转,替代种植非食用类的烟草、红麻、蚕桑、苗木、花卉等作物,确保耕地得到安全利用。

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主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

陈丽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今天的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了云南省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总体情况、成效和亮点。并就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如何开展联动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技术模式等回答了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同时还介绍了“十四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辛苦各位媒体朋友大力宣传好、报道好。

再次感谢发布人的介绍,感谢各位的解答,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Upnews博客文章,摘录自:生态环境部网站,原文链接为:http://www.mee.gov.cn/ywdt/dfnews/202011/t20201129_8103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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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生态环境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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