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为城市活力“焕新” 为乡村振兴“添彩”――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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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的文章,摘录如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思想深邃、影响深远。报告中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内容很多,我倍感振奋、倍受鼓舞、倍增信心。尤其是报告提出了‘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方面强化政策配套,饱含人民情怀。”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在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尽责,卢天锡有着自己的领悟:“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既应该建好言、支好招,又应该干好事、出好力。”今年全国两会,他从“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尽快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准备了5份建议,将基层的呼声和愿望带上两会。

为焕发城市活力“加码” 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

推动城市更新,焕发城市活力,“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此,卢天锡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顺应新发展阶段的战略考量、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抓手、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系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

城市更新内容包括完善城市空间结构、修复城市生态、改造老旧小区等内容,涉及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等方方面面,是一项需要统筹兼顾、内外兼修、协调推进的重大的全局性系统性工程。而目前,各地的城市更新工作仍处在积极探索阶段。

为此,卢天锡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出台“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制订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明确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让城市更新行动“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

二是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城市更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研究推进城市更新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一套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拓宽城市更新参与模式。出台城市更新扶持政策措施,构建以“更新单元”为基本单位、全方位统筹协调的更新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更多资源投向学校、医院、公园、绿地等公共配套,着力构建“利益共同体”的城市更新模式。

四是加大城市更新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对城市更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分级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对纳库管理的项目,在资金安排、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建议整合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发展专项资金、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券、鼓励政策性银行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为城市更新提供资金保障。

为老旧危房“解危” 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

老旧危房如何“解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卢天锡在日常履职中认识到,加强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对于保障城市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先后实施了多轮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有效消除了成片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因城市危旧房屋点多、面广,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彻底,仍时有城市危旧房屋倒塌事件发生。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卢天锡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让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工作“有法可依”:

一是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强化房屋产权人对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对在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内转变为危房的房屋,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确定责任划分。

二是明确危房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属地政府、房管部门、房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业主或使用人的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明确危房鉴定机构资质要求。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要求,推行资质管理模式,推动鉴定机构监管合法化。

四是明确危房排查治理程序。明确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主体、方式、流程、经费来源等,对可能存在危险的房屋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居民打通物业服务“堵点” 进一步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楼道垃圾堆积、电梯损坏、违法搭建……日常生活中,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我国多次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比原条例更合理、更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物业服务“堵点”,例如项目承接查验把关不严、业主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等。

今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的规定横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奠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民事法律基础地位,更掀开了物业管理服务法治建设新篇章。

为此,卢天锡建议,从以下方面尽快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条例》:

一是健全项目承接查验制度。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建设标准和配套要求,建立商品房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制度,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部门联合对小区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等进行综合验收。建立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制度,破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保修责任不到位难题,避免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措施,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开发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建立招投标平台,设立相关罚则,防范前期物业招投标流于形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形成物业服务市场良好竞争机制。制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定价行为。

四是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规范业主大会召开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明确业主委员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运行等要求。

五是明确物业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能,推动各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内业主违法经营、噪音扰民、私搭乱建等问题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力等问题,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为美丽乡村“添彩”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村子道路宽阔、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田间地头瓜果飘香、公园广场儿童追逐嬉戏……美丽乡村建设的画卷正在各地农村地区铺展。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系列措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有效改变以往“农村垃圾靠风刮”的局面,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但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复杂、量多分散、治理战线长,目前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垃圾收运机制不够合理、处理设施不够完善、垃圾分类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有利于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降低垃圾转运和处理成本、缓解垃圾处理压力。为此,卢天锡建议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与乡转运、县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具体来说:

一是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减量。针对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占比高、易腐烂、群众识别度高等特点,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建设一批厨余垃圾堆肥、制肥设施,还肥于田,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量,减轻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压力。

二是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标准。区别于城市,有针对性地总结“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具有推广价值”的农村垃圾分类方式,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推进群众源头分类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各环节规范化和高效化。

三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农村保洁员工作保障,保障人员、设备配置落到实处,保洁员工资待遇经费足额发放。另一方面,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保洁员参与垃圾回收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保洁员转变为垃圾回收员。

四是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条“企业专业运营政府严格监管群众广泛参与城乡一体推进”的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新模式,引入有实力、有经验、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参与,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五是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支持力度,地方财政专项配套支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建立“中央补一点、地方筹一点、农户收一点”的经费分担机制,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设施长效运行。

为打造乡村振兴找准“支点” 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

乡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是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要素交流的最前端,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战场。乡镇在乡村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点作用。但相比于城市和村庄,对乡镇(集镇)建设的支撑相对不足。

为此,卢天锡建议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找准乡镇发展路径。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综合乡镇人口、财政、面积,突出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前景等因素,对乡镇进行细化分类,更好地指导乡镇结合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形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培育乡镇产业支撑。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进一步挖掘农村既有资源,找准发力点,激发农村比较优势和发展活力,推进特色农业与工业、物流、旅游、电商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完善乡镇服务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关键,进一步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乡镇服务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乡镇人居环境,将其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四是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大力推进乡镇服务管理扩权改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建立健全县域统筹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和环境卫生运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干部培养锻炼,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乡镇建设政策保障。建议进一步加大乡镇建设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强化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农资金整合,并在基建投资、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乡镇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建设“钱从哪来”的问题。

近年来,江西省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开展了示范镇、百强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建设等系列工作,大力推进由高质量有特色的小城镇带动周边若干个村庄建设的“1N、镇(乡)带村”模式,让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接下来,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不懈的奋进力量,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卢天锡对未来充满信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12 记者 王晓霞


Upnews博客文章,摘录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网站,原文链接为:http://www.mohurd.gov.cn/xwfb/202103/t20210312_249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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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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