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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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地名规划空间框架



中心城区16个地名区块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实习记者 王玲)1月13日报道 今天下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由市民政局、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总规》)有关情况。《总规》中构建了成都市域地名规划体系,制定了地名命名基本原则和规则。未来,成都地名命名将注重突出历史文化特色,禁止使用洋地名,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标点符号等命名地名。

确立“1+1+14”框架 中心城区划分为16个区块


《总规》制定了各类地名命名的规则,明确了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市政交通设施、公共空间、建筑物等各类地名命名对象的通名、专名使用规范和标准。如:道路、桥梁、隧道、公园等的通名使用均有具体规则。同时明确了成都地名命名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等总体原则。

在此原则之上,成都确立了“1+1+14”(中心城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14个郊区市县)的地名规划空间框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全市域地名规划体系。

“综合考虑成都地域环境、文化认同、产业功能规划等因素后,将成都中心城区划分为16个地名区块。”据介绍,16个区块分别为:老城区块、北部商贸区块、昭觉寺-东郊区块、牛市口-东站区块、玉林-九眼桥区块、双楠-红牌楼区块、光华-浣花溪区块、茶店子-金沙区块、西芯-黄田坝区块、安靖湖-大天区块、凤凰山-北湖-熊猫文化区块、龙潭区块、十陵-东村区块、三圣花乡区块、高新南区块、簇桥-武侯科技园区块。《总规》还对各区块的地名专名命名提出了规划指引。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郊区(市)县地名规划引导部分将采用经过当地政府审批的《都江堰市地名规划》为详例,进行自主规划命名。例如,都江堰市中心城区道路地名规划将以灌县古城为中心,对现有233条道路名称,全部予以保留。对城市西区玉堂镇,在编制地名预名时,应选择既要突出该区域大熊猫文化等特色资源,又要兼顾现状地名的词语采词。

地名禁止使用“洋名”、“怪名”、“繁体字”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10月1日出台的《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命名。此外,《总规》确立了地名通名应当真实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以及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标点符号等地名命名原则。

《总规》中进一步规范成都建筑物名称管理,规定具备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楼层在7层或高度在24米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开工建设前须到民政部门办理名称备案。同时提出不得使用外国地名、不得使用外文、不得重叠使用通名等;建筑物不得使用“大楼”、“大厦”、“中心”、“城”等作为名称,如使用“大厦”、“商厦”,要求建筑物具有办公或商业等功能,且高度一般应在50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道路命名与等级宽度想匹配


为规范城市道路的命名,《总规》规定了城市道路的通名如何使用。规定不同类别城市道路通名应与不同等级道路相匹配,如:中心城区道路红线宽度在60m及其以上的快速路、主干路,原则上宜使用“大道” 和“大街”;红线宽度在60m以下,16m及以上的主干路、次干路,原则上通名可使用“路”、“街”;红线宽度在16m以下的支路,原则上通名主要使用“巷”、“里”。

同时,强调商业与生活配套服务功能的宜使用“大街”、“街”作为道路通名;强调交通集散、连接功能的宜使用“大道”、“路”作为通名。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介绍,全市2000余条道路已分别建立起了数据库,数据库内包括成都道路的名称、名称起源等详细信息。在大数据库的基础上,将挖掘成都地名的命名规律和习惯用法,并将这种命名规律传承下去。他还表示,目前成都正在对全市的道路地名进行普查,便于更好的纠错并命名新的地名,普查将在2017年结束。同时,市域内的待建区道路,例如天府新区内还存在很多未命名的道路,都将依照《总规》进行命名。

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对于地名管理的原则,《总规》明确了成都地名命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保持地名相对稳定。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成都的地名管理就应当注重历史传承、突出文化特色,比如地名命名中要深入挖掘成都悠久的历史典故、历史事件、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优先使用“老地名”。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提到,春熙路、华西坝、盐市口、骡马市、九眼桥等大量的历史地名已成为带有文化属性的地名名片。为加强对历史地名的保护,《总规》将通过历史地名普查、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设立历史地名文化地标、建立历史地名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历史地名的保护。

延伸阅读:成都主城道路取名不得超7字 50米以下建筑不得叫大厦

那么,哪种道路应使用大道、大街,哪种道路使用巷、里?成都市规划局详规处处长孙琪介绍,道路红线宽度在60m及其以上的快速路、主干路,原则上通名宜使用“大道”、“大街”;60m以下、16m以上的主干路、次干道,原则上通名可使用“路”、“街”两类;16m以下的支路,原则上通名使用巷、里。取名时还需尽量简练,总体字数上要求应以3~5个字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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