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街区——梅园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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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5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南京规划的文章,摘录如下:

2015年4月,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联合评出全国第一批30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全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的两个历史文化街区—— 颐和路、梅园新村 榜上有名。在前期微信中,规划小编给大家介绍了颐和路的保护和规划。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另一个上榜的历史文化街区——梅园新村,看看我们是如何做好保护和规划的~

一、历史文化旅游价值


1、历史价值——梅园新村是南京民国居住区中住宅类型最为丰富的历史街区,集中反应了民国时期各类居住区的特点,梅园新村民国住区布局随意有序,类型多样,包含了花园式洋房、无院式独立别墅、联排住宅和里弄式住宅等,是民国居住建筑的缩影和生活方式的集中反映。

2、文化价值——梅园新村是南京长江路中央文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文化一条街的重要组成部分,街区内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梅园新村纪念馆是目前南京市红色文化的代表之一,毗卢寺对中国佛教文化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是佛教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性道场。

3、旅游价值——梅园新村作为近现代历史文化承载地,是展示南京红色文化、民国文化和佛教文化的重要代表,紧邻六朝博物馆、总统府等重要旅游景点,红色文化游、佛教文化游已成为南京游览重点,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空间格局与肌理风貌


1、空间格局。

梅园新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延续了民国时期空间特征,主要特点是民国时期各种住宅形式的混居,包括梅园新村独立住宅、钟岚里里弄住宅、雍园独立式住宅、桃源新村连排住宅、汉府新村普通民居住宅等形式。

2、建筑肌理与风貌。

建筑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住建筑、纪念性建筑以及佛教建筑,居住建筑在各片区有不同的特色。

(1)梅园新村:以独院独户的西式洋房为主,约20处,多为红色四坡屋顶,砖木结构,立面多为清水砖,其中30号为典型的西式洋房,立面为红板瓦屋顶,清水砖墙面,山墙为陡坡顶。

(2)雍 园:以无院独立式住宅为主,多为红色及青色坡顶,立面多为清水砖;

(3)桃源新村:以联排式住宅为主,为当时的二类住宅,用于一般的公务员居住,共5组,均为长条形,南楼为平顶,北楼为红色双坡顶,墙体为空斗墙,墙面作黄色大拉毛处理。

(4)钟岚里:以里弄式住宅为主,共12栋,红色双坡顶,原为红砖清水墙面,现为黄色抹灰墙面。

(5)汉府新村:以普通民居为主,多为一层,损坏较为严重,目前由地方政府按规定进行保护整治。

三、历史街巷与重要建筑


1.历史街巷。

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版)保护名录》,梅园新村民国住宅区的历史街巷有5条——竺桥、大悲巷、雍园路、梅园新村及汉府街,从空间格局上看,梅园新村居住区街巷基本维持了历史肌理,且在街巷路网脉络、空间尺度上,都表现出传统的空间特征。

2.重要建筑

梅园新村民国住宅区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共4处,重要近现代建筑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3点,分别为梅园新村17号、30号及35号,前身为国民党时期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市级文保单位3处,分别为黄裳故居、白崇禧公馆旧址及毗卢寺;非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近现代建筑为郑介民公馆。

梅园新村17号——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北边一幢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楼下设有小会议室、新闻组、抄报室、第十八集团军驻京办事处处长办公室,楼上设有电讯组、外事组、军事组、党派组和妇女组。南边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到南京后加盖的。楼上是工作人员的宿舍,楼下是饭厅,中共代表团常在这里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

梅园新村30号——是周恩来、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主楼楼下有办公室、会客室、卧室、餐室等,楼上设有机要科等,院内的翠柏、石榴、铁枝海棠、葡萄和蔷蔽都是当年中共代表团留下的。整个院内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梅园新村35号——是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钱瑛等同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楼下是董必武、廖承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楼上是李维汉、钱瑛办公和居住的地方。

白崇禧公馆——原是一位富商的房产,20世纪40年代,白崇禧托人租下这里,稍加装修后,便成为他在南京主要的居住活动场所。1948年,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时,这里成为实际上的竞选决策机关。步入其间,绿树荫荫,静谧幽深。

黄裳故居——黄裳故居也称蓝庐,是市级文保单位,现今依然由黄裳将军的后人居住,院落内主体建筑、附属用房及树木保存良好。

毗卢寺——始建1522-1566年,因庙中供养毗卢遮那佛,初名毗卢庵,1884年,两江总督曾国荃在原毗卢庵址建寺,改为毗卢寺,曾成立中国中医院,成为中国佛教研究和中医学研究的中心,对中国佛、医及文化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是中国佛教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性道场。

郑介民公馆——桃源新村13号,公馆主体为南北朝向的西式二层砖木结构,木门窗,木地板,内楼梯。一楼内廊,二楼封闭阳台,青平瓦层面,青砖清水外墙。

此外梅园新村内民国建筑众多,多为民国时期高官以及其他重要人物的居所。

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规划


1、保护范围划定

梅园新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北到竺桥,西到梅园新村纪念馆围墙一线,东到毗卢寺东围墙,南到钟岚里南侧围墙,总面积10.48公顷。

2、街区保护现状

梅园新村历史文化街区现状建筑多数始建于民国时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

建筑年代:建筑年代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911年以前、1911-1949年、1949-1980年及1980年以后。根据现场踏勘和历史文献,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年代界定,分析结果显示,梅园新村街区内的建筑以民国建筑为主,约占37.0%。

建筑质量:规划将建筑质量情况分为四类:一类: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基本完好的建筑;二类:主体结构基本完好,门窗部分有所破损,墙体也有所老化的建筑;三类:主体结构有一定损坏但仍易于修复,墙体和屋顶等有不同程度破坏的建筑。四类:主体结构严重损毁的建筑。街区内的建筑以三类质量最多,占50.67%。

建筑高度:规划将现状建筑按照层数分为: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及以上六类进行分析。街区内的建筑以一、二层为主,其中一层建筑占28.25%,二层建筑占37.67%。

建筑风貌:建筑按风貌保存的完整程度分为:

一类风貌:传统格局和风貌较为完整,代表了一定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建筑;

二类风貌: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基本完整,能够反映一定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建筑;

三类风貌:传统格局和风貌尚存,局部仍能能够反映一定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建筑体量和尺度等与一类、二类风貌建筑较为协调的建筑;

四类风貌:建筑尺度与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与一类、二类风貌建筑的风貌特色有较大冲突的建筑。

街区内建筑以二类风貌为主,占30.49%。

建筑历史功能:街区内现存清前建筑和民国建筑,现存清前建筑为毗卢寺,现存民国建筑其历史功能主要是居住功能。

根据建筑高度层数、风貌、年代、质量及历史遗存分类的分析,对现状建筑做出综合评价,经评价将现状建筑分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和一般建筑。

五、整治状况


自2006至2008年,南京市对梅园新村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共完成102幢民国建筑、50幢疑似民国建筑和10幢现代多层建筑的整治出新。

《梅园新村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利用规划研究2006》

规划要求保护梅园新村片区的建筑风貌和环境格局,挖掘其文化内涵,力争将历史街区打造成为文化艺术街区,并逐步成为高档文化生活区。

1.梳理交通:将梅园新村路辟为步行道路,保护街区整体风貌;提高街区的可达性,提升街区的认知程度;在片区内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

2.整饬环境:市政管线、电线入地;拆除临建门面房、搭建棚屋;增加两处街头广场绿地;拆除与风貌环境不协调的部分建筑,建设街头广场绿地。

3.建筑利用:对梅园新村独立式花园洋房采用鼓励出租方式,吸引创意工作室的进驻,营造街区文化艺术氛围,远期可逐步置换;对钟岚里沿街连排建筑可作特色商店、艺术品跳蚤市场等;对内部里弄住宅可集中改造为酒吧街;对现状为四类住宅的汉府新村进行改造。

《桃源新村片区环境整治规划设计2008》


1、街区整体风貌保护与更新。

保护区内道路格局、路幅宽度和街巷空间尺度,对区内主要道路不再拓宽;保护街区内院落布局的风貌特色;周边道路外侧的建设应与街区相协调,新建建筑沿街面部分原则上不应高于12米。道路格局方面,建议拓宽竺桥路至9m并在片区内增加一条5m宽的主要街巷,和桃源新村路成环。

2、院落保护。

拆除院内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恢复院落空间形象,保护、恢复院内绿化环境,保护院内反映民国时期的铺地、花架等小品,新修整的应与主体建筑和风貌环境相协调。

3、建筑保护与改造。

民国建筑采取“整修如故”的原则,而对内部设施及损坏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似民国建筑主要宜采取内部更新、外墙粉饰出新、加坡屋顶等方式,使其和历史街区整体统一;周边现代多层建筑,采用灰色破顶、立面加强分割、体量化整为零、以浅色灰色调出新等手法和片区整体风貌取得协调;附属搭建建筑,原则上予以拆除。

《雍园路周边环境整治规划设计》


1.在土地利用方面,根据现状分析和保护规划要求,适当增加一些展览及文化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2.在业态调整方面,将历史资源丰富的建筑作为纪念、展览建筑对外开放,沿线改造时设置有特色的少量服务性用房。

3.根据现状建筑分类的不同,文保建筑基本保持原貌;民国建筑采取“整修如故”的原则,保持传统风貌;似民国建筑,采取内部更新、外墙粉饰出新、加坡屋顶等方式;现代多层建筑,采用加坡屋顶、立面分割等手法;附属搭建建筑,原则上予以拆除,考虑到拆建平衡,可根据规划要求部分建新。

4.交通方面:保护雍园路原有的路幅宽度和街巷空间尺度,在用地的南侧增设道路,使雍园直接面向城市主要道路;恢复雍园路原有的弹石路面,并将其转化为步行街;在雍园民国风貌较完整的区域增设内部步行系统。


文章来自:南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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