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特色村庄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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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是一篇2016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为保护和延续宿迁地区村庄历史文化脉络、彰显水网风貌特色、发展村庄特色产业,提高村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宿迁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宿迁市特色村庄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一、特色村庄定义


宿迁市特色村庄是指在村落形态、地貌水系、历史文化、村庄建筑、历史遗存、经济产业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质和保护传承价值的自然村庄。宿迁市特色村庄分为历史文化特色型、水网风貌特色型、经济产业特色型三类。历史文化特色型村庄指在村落格局、建筑特征、历史遗存、历史典故、风俗习惯、民间传统工艺、乡村曲艺等方面有较多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村庄;水网风貌特色型村庄指在水系湿地、森林植被、地形地貌与村落布局相互融合,并具有明显特色的村庄,细分为自然生态特色和水圩庄台特色两小类;经济产业特色型村庄指具有产业优势,在花木产业、木业、果疏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手工业、旅游开发等方面具有明显特色的村庄。


二、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彰显特色。强调对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特色产业资源的挖掘与梳理,尊重乡风民俗;强化保护意识,划定保护范围,针对产业特点,制定保障措施;保持特色乡村意蕴、彰显地域特色。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有利于特色村庄的保护与发展、村民的生产与生活、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分析,分类明确特色村庄的保护规划目标,确定建设或整治目标,针对不同类型的特色村庄选择不同的建设模式。

3.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处理好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使特色村庄建设的速度同特色村庄的保护、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4.政府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引导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庄规划的编制,确保规划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5.多元协调、统筹运作。从区域协调层面梳理村庄内外道路交通网络体系,配置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从风貌协调层面合理明确保护区、公共活动区、滨水区域、边缘区域、可开发区等不同空间的保护和建设风格,明确保留、更新、整饰、拆除、新建等规划策略;从规模调控层面,合理控制特色村庄的用地、人口规模;从政策层面对特色村庄的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协调、信息共享、资金安排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三、特色村庄规划要求


(一) 历史文化特色型村庄

1.明确保护和发展目标、定位,核定人口和用地规模,划定保护层次,明确规划保护范围、传统特色村落发展的控制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挖掘和恢复历史空间格局、古井、古树等传统公共空间节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传承并恢复传统节令、文体活动、戏曲表演和传统手工艺、建筑工艺,挖掘展示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并规划形成旅游资源。

3.整治影响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妥善处理好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特色保护与活力提升之间的关系。

(二) 水网风貌特色型村庄

1.维护水体原生态性。尽可能不填河塘,少做人工驳岸,维护生态环境良好的水体环境。

2.营造滨水景观多样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林景观、河塘、水田、田埂、塘埂、沟渠和环村水系等水圩形态特征,疏理沟通村庄内外水网形成体系,修建水圩、门楼、吊桥、码头、闸坝等水利景观设施,挖掘历代农田水利建设改造自然、顺应自然的具有历史研究价值和观光价值的信息。

3.保持水体的清洁。注重村庄排水与环卫设施的配置,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方式,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特别要保证滨水地带环境卫生,保持水体清洁。

(三) 经济产业特色型村庄

1.明确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目标、定位,采用园区化模式和多样化功能复合模式(手工艺加工、休闲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统筹产业布局,核定村庄与产业用地规模。

2.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合理配置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展览展示、市场销售设施,实现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制定出台产业保护与发展规章制度,注重对旅游资源和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适宜发展的村庄手工业、加工业应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区域集中布置,并与村庄适当隔离。


四、村庄布局规划


(一) 布局规划要点

1.体现村庄与自然之间的关系(1)注重引导村庄与自然形成相融合的自由空间形态,充分利用现状自然条件,灵活布置各类设施。(2)历史文化型特色村庄的空间形态以保护为主,生长方式体现自然生成。(3)水网风貌型和经济产业型特色村庄空间形态可采取集中式、开敞式以及滨水空间自由式的布局形态。

2.体现虚实结合的空间关系通过建筑、院落、绿化、水系、开放空间等多种要素的对比组合体现村庄形态的虚实关系。将绿化、滨水空间环境引入村庄内部,形成富有变化的空间关系,以绿化、公共空间、滨水空间分隔围合形成形态自由的住宅建筑组群。



建筑组群的虚实关系

(二) 空间形态引导

1.不要设置村庄外环路,以保证空间形态的自然属性和村庄建设的经济性;不要设置对村庄环境影响较大的生产用地,保证村庄特色和生活环境。

2.避免布局兵营化和建筑户型的单一化,要保留和延续弯曲的弄巷、错落的房屋、自然的池塘、房前屋后多种变化的空间,以保证村庄肌理形态自然而丰富。

3.优化建筑群体组织,结合地形地貌、道路水系网络、村组单元和整治内容,可将村庄划分为若干大小不等、不同类别、不同高度的建筑组群,形成有机、有序的空间脉络。

(三) 村民公共活动空间布局

公共空间设置应围绕“建设规模适中、紧扣村民生活”的建设理念,结合村口、中心区、广场、戏台、水体、井台、桥头、门楼、道路节点和旅游开发需求,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公共空间,提升村庄活力。花木林果、水产养殖等经济产业特色型村庄还可布置特色产品的展览展示空间。

(四) 村口

村口是村庄的标志,在凸显村庄位置的同时,使村民具有强烈的空间认同感。村口的空间尺度和规模应恰到好处,亲切宜人,体现地方特色,并能起到较好的提示作用。

1.村口位置与形式:结合主要出行方向选择合适位置进行布局,并根据村庄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基础条件等因地制宜地确定村口功能,选择村口形式。

2.村口尺度:应兼顾功能、审美和环境空间关系,并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村口附近的停车场地应适当控制规模,强化村口空间与主干道之间的联系。

(五) 地质安全

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对村庄布局的影响,顺应地形走势布局,同时必须避开洪涝、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

(六) 生产辅房布局

在满足卫生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小型家庭生产可以户为单位分散布置,大规模生产可在村庄周边地区相对集中布局,以适应农业生产,方便村民生活。

五、村庄道路规划


(一) 道路类别

村庄道路可分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宅前路、街道、巷道和步行道。主要道路承担村庄对外交通联系,宽度5-8米为宜;次要道路承担村庄内组团之间交通联系,宽度3.5-5米为宜;宅前路承担居民出入交通,宽度2-3.5米为宜。

(二) 道路形态

村庄道路布局形式应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尊重和延续现有脉络形态,不要人为地裁弯取直。常见可采用一字形、并列形、鱼骨形(丰字形)、网格形、扇形、自由形。

(三) 停车设施

1.农用车停车场地、多层住宅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分散布置。村内道路宽度超过5米的可适当考虑部分占道停车,公共建筑停车场地应结合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

2.停车场按照200-300米服务半径分散布置。水网风貌型村庄结合水体的分隔,分片布置;具有旅游职能的特色村落要在主要出入口布置旅游车辆的停车场;经济产业型村庄结合产业布局,集中设置运输车辆的停车场。

3.考虑将来的停车需求预控停车用地,可结合商店、乡里中心等公建和较大的居住组团预控布置,预控用地可结合当前需求兼顾使用。停车场可以“一场多用”,农忙时晾晒稻谷、麦子,农闲时节停放汽车。

4.停车场宜采用生态停车场的建设形式,地面铺设植草砖,停车位周边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

六、绿化景观规划


(一) 绿化规划

按照整体性、多样性及乡土化原则进行绿化配置,遵循自然规律,结合植物配置的多样性,通过不同植物色彩、体量、观赏特点的搭配组合,丰富绿化效果。

(二) 规划总体要求

保护和利用现有村庄良好的自然环境,利用村庄外围河道、植被等资源,提高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强调“村在绿中,绿在村中”的空间关系,体现村庄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宜将村口、道路两侧、公共活动空间、宅院、建筑山墙、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作为绿化布置的重点,并针对村庄的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公共空间、庭院、村口等七个方面绿化要素提出具体设计要求。

(三) 不同地段规划要求

1.村旁绿化:村庄周围适宜形成环村林带,宜以高大乔木为主,适当配植中高乔木和灌木,形成村庄的自然边界。通过绿化开敞空间、滨水空间将外部环境引入村庄内部,形成富有变化的虚实关系。

2.宅旁绿化:充分利用屋旁宅间的空间,以小尺度绿化为主,见缝插绿,不留裸地。绿化种植结合空地形态自由布置,使庭院绿化有机延伸,与公共绿化相互渗透。

3.水旁绿化:充分结合亲水设施安排,形成具有特色的滨水绿化空间。植物品种以亲水植物为主,布置方式宜生态、自由,形成以水为特色的植物景观。

4.路旁绿化:道路较宽且路边距建筑物较远,有充分绿化空间的,可选择一些大树冠的高大乔木。路面较窄或路边距建筑物距离较小的,可选择一些小树冠的树种或灌木进行绿化。

5.公共绿化:公共绿化空间是体现村庄景观形象的重点,应结合周边公共设施布置绿化景观,植物品种宜以观赏价值较高的乔木与花灌木搭配为主,形式简洁、美观,景观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

6.庭院绿化:庭院绿化既要生态,又要经济、美观,可种植果树花木,还可以种植蔬菜、瓜果等。

7.村口绿化:选择季相变化明显,色彩变化丰富的乡土树种,注重常绿与落叶相结合,可利用环境小品、地形的变化、活动场地、建构筑物等共同营造良好的村口景观。

七、村庄住宅规划设计


(一) 住宅规划原则

1.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和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的原则,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

2.贯彻“一户一宅”政策,根据主导产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村庄内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旅游型村庄可结合农家乐、渔家乐、林家乐、牧家乐和艺家乐等旅游接待需求建设。

3.住宅平面设计应尊重村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特点,同时注重引导卫生、舒适、节约的生活方式。

4.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乡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建筑。

(二) 新增住宅规划要求

1.在规划设计中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具体要按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宅日照间距不小于1:1.5,具体标准按各县(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住宅层数和层高要求:村民住房不宜超过三层;层高2.8-3.3米,不应超过3.6米,净高不宜低于2.8米;适宜旅游业发展的村落,住宅层数和层高满足农家乐等使用功能要求。

(三) 住宅设计节地、节能要求

1.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有效利用朝向,合理安排窗墙比,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节能型灯具。

2.积极利用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能源利用的相关设施应结合住宅设计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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