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要点

本文关键词推荐标签
空间规划 城市 海绵城市 推荐 规划 安徽 一体化 导则 空间 建筑 交通 设计 方案 规划设计 生态 景观设计 轨道交通 街道 道路 规范 平台 公共空间 地铁 布局 步行 规划局 系统 开放 运营 管理 活动 特色
🔊 提醒:这是一篇2016年发布的文章,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请注意内容的时效性。
《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今后合肥将在“品质”和“特色”上下功夫,在精雕细琢中彰显城市特色。此外,合肥市还将建立统一的精品城市技术平台。

道路街面


非机动车道:

新建、改建道路时 要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

《导则》建议新、改建道路,在退让空间满足的情况下均应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以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做到各行其道,降低机非混行的安全隐患。

老城区部分机非共板设置路段改造时,可通过路面颜色、铺装材质等变化,来划分非机动车路权空间,后期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改造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

隧道:

开口处不宜悬挂商业广告

新建隧道洞口两侧的边坡应进行绿化处理,空间不足必须采用侧墙处理时,侧墙应进行艺术浮雕处理。隧道开口处不宜悬挂用于商业用途的广告。

隧道开口处或隧道内部如需设置公益性广告,广告尺寸、色彩应与隧道整体环境相协调,并满足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围墙:

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


原则上不设置围墙

按照《导则》,今后商业、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宜采取绿化等软隔离形式围挡。沿城市道路确需修建围墙的,应采用透空式,不宜高于1.6米。 特殊企事业单位必须采用实体围墙的,围墙立面应进行美化设计,并进行单独申报。对于私密性较强、围墙高度确需提高的地块,可以采用生态围墙。

绿化

街头广场:

开放式绿地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为避免街头广场出现单调的大面积硬化铺装,《导则》要求,街头广场不得被地面停车占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沿道路围挡。

可采用乔木加铺装的形式进行绿化,以便形成林下的城市活动空间。宜穿插使用绿地、种植池、栽植冠大荫浓的乔木,增加绿量。集中成片绿地应为开放式绿地,且应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停车空间:

各类停车场应做绿化遮蔽

《导则》明确,新建道路不建议沿道路设置带状机动车停车位,应尽量采取集中机动车停车场地、停车楼来逐渐取代现已划定的道路沿线带状停车位,避免机动车停车与道路通行相互交叉干扰。

集中式停车场应进行生态化设计,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的30%,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各类集中式停车场、停车楼及路侧停车带与道路之间,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停放车辆进行隐蔽遮挡,临时停车场也应做绿化遮蔽。

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

人行天桥:

鼓励在栏杆外侧

悬挂盆式植物 今后,合肥市还将鼓励有条件的人行天桥,在栏杆外侧悬挂盆式植物,或结合栏杆结构设计种植槽种植花草加以装饰,对现状有绿化景观的人行天桥应重视植物养护,重要地段的人行天桥可适当添加色彩花卉美化。

附属设施


轨道交通:

出入口配套设施统一设计

目前,合肥市有3条轨道交通线路正在建设,年底1号线将开通试运营。为此,《导则》建议,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应与站点周边的主要建筑物等客流吸引点直接联系,与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立体过街设施结合设置。

地铁车站周边600米范围是步行直接吸引区,应保障步行的优先通行,重点在出入口布局、过街设施、停车接驳设施、标识系统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轨道交通站点应综合考虑地铁出入口、风亭、残疾人电梯、冷却塔等配套设施,尽量将设施集中布置,争取与邻近公共建筑结合布置,并纳入统一设计。

地铁出入口、残疾人电梯强调交通识别功能,站在全网角度进行统筹设计,追求标准化模块化,形成标志性建筑。风亭、冷却塔避免在显著位置,周边采用绿化遮挡,或当作艺术品设计,确保协调、美观。

道路标识:

500米之内有路名牌

在现状交通标志及街道指牌较多、杂乱无章的区域,可考虑整合共杆集约化处理,优化道路空间。道路的两边、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道路交叉口处,都应该设置路名牌,起止点之间路名牌的数量要适度、合理,原则上距离500米设置一个,材质全部选用不锈钢制作。

地面铺装:

新建、改建人行道用透水砖

透水砖地面铺装透水性较强,可选颜色众多,目前合肥市正在打造海绵城市,《导则》要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铺装采用透水砖,基层也应做透水处理。

人行道铺装率应达到100%。对于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如商业街、特色街等,其人行道面层的材料、颜色和铺砌形式应通过景观设计方案确定。

路灯照明:

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

用暖色调光源

破损严重、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应加强照明,并使用暖色调光源。在符合行车安全的基础上,宜采用简洁大方的灯具款式。重点地段的地灯、景观灯柱等应与周边环境、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公厕:

可与道路沿线公共建筑合并建设

公共厕所可与道路沿线的主体公共建筑合并建设,必须设置于临路的地面一层,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管理用房。在主、次干道沿线建筑退让空间独立设置的公厕,应按旅游星级公厕标准设置。

延伸阅读:




人行道设计示意图

来自: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城市道路不仅具有通行的基本功能,同时也是城市的公共空间,是城市的“门脸”。近日,合肥市规划局正式发布《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沿路公共空间绿化不足、布局不合理、细节粗糙等问题一一说“不”。

关键词:路权分配

优先满足绿色交通

近些年,关于合肥一些道路路权分配不合理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此次设计导则首次明确提出,路权分配应优先满足绿色交通。

导则指出城市道路空间应优先满足合理交通需求、市政管线铺设需求,确保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路权分配应优先满足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的需求,做到慢行优先、各行其道、各停其位、通行通畅。

关键词:商场门口

空间布局不能随意

商场门前广场应该怎样布局?由于不少商场地处闹市区,停车不便,为方便顾客停车,门前往往被当成了停车场。导则指出,单层建筑面积在5000 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其临城市道路主要出入口所在的建筑主墙面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应至少为30 米,红线外有绿线控制的,退让绿线距离应至少为20米。

直接面向城市道路开口的带状商业街,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绿线的距离至少为8 米,退让空间内如布置了带状停车位的,应划分固定、完整的停车区域,建筑至停车区域的净距离至少为8 米。确保有足够的车辆循环和人群活动空间。

关键词:人行道

宽度不得低于2米

在老城区经常会有一些过窄的人行道,宽度不足2米,有的还是在绿化带中“挤”出来的……这些以后也是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导则专门对人行道过窄的沿线退让空间做了明确,要求退让空间与人行道铺装统一,以保证人行通道宽度至少有2米。

关键词:公共设施

原则上不应建围墙

一座没有围墙的城市往往与开放度相关联。导则指出,商业、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宜采取绿化等软隔离形式围挡。

沿城市道路确需修建围墙的,应采用透空式、高度不宜大于1.6 米,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至少1.5 米,退让部分应进行绿化种植。特殊企事业单位必须采用实体围墙的,围墙立面应进行美化设计、并进行单独申报。对于私密性较强、围墙高度确需提高的地块,可以采用生态围墙。

关键词:道路指示牌

每隔500米设一块

一些无障碍通道原本是为了方便残障人士通过,但一些设计不人性化的情况也往往存在。此次导则指出,无障碍通道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应避免无障碍通道为绕行井盖产生直角弯,要求此情况下必须使用双层井盖,以保持通道的平顺。

此外,导则对于马路边的休憩亭、道路指示牌等小细节也都一一做了规范。其中要求休憩亭廊不应设置在距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的15 米半径范围内,以免影响人流疏散。道路指示牌应当集约化设置,优化道路空间,原则上距离500米设置一个。

关键词:马路牙子

交叉口转角设缓坡

在市区一些繁华地带,经常可以看到机动车占据非机动车道乃至人行道,导致非机动车和行人“无路可走”。

导则建议新建、改建道路,在退让空间满足的情况下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以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路权,做到各行其道,降低机非混行的安全隐患。为防止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应将路缘石高度控制在20~25 厘米,也可设置必要的阻车隔离设施,有条件的采用绿化软隔离,如树池带、花箱等。

非机动车无路可走,有的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备受诟病的“马路牙子”,在一些道路交叉口,由于马路牙子的存在,造成骑行者通行不畅。类似的状况在近几年不少新改造的道路已经有所改善。

此次导则中,也明确指出交叉口转角路缘石在过街人行横道口应设置缓坡。坡面宽度大于2 米时则应设置隔离设施,防止机动车进入。


END
本站无留言讨论功能。交流讨论,欢迎加入国匠城知识星球APP。知识星球为学习型付费社群。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知识星球”即可下载安装。微信扫码加入。
城市规划学社
每日分享,每周专题
专题PPT,交流社群
城市数据学社
数据新闻,数据申请
数据教程,交流社群
规划管理交流
规划管理,经验交流
仅限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小编工具:无版权免费可商用图片搜索 规划行业搜索聚合
规划搜索
规划云-规划行业搜索
规划搜索,规划知识图谱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13132097@qq.com:规划头条 » 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要点